题冯司法水月书堂 其二

宋代 · 李曾伯

作者 古诗词
玉局仙翁公案,梅亭老子偈言。莫向空中捉影,要须达处穷源。

译文

玉局仙翁苏轼的公案,梅亭老子的偈言。不要在空中捕捉影子,必须通达之处穷究本源。

注释

【玉局仙翁】指苏轼,曾任玉局观提举,故称。 【公案】佛教禅宗指前辈祖师的言行范例,用以判断是非迷悟。 【梅亭老子】指李曾伯本人,号可斋,又号梅亭。 【偈言】佛教中的颂词,多为四句。 【莫向空中捉影】化用《金刚经》“凡所有相,皆是虚妄”,劝诫不要执着虚幻。 【达处穷源】指通达事理,穷究本源。

赏析

此诗为李曾伯题咏冯司法水月书堂之作。诗中以苏轼公案与自身偈言对举,强调学道应求实悟,不可执着于虚幻表象。末二句“莫向空中捉影,要须达处穷源”直指本心,体现禅宗“直指人心,见性成佛”的思想。李曾伯为南宋名臣,兼通禅理,此诗语言简练,意蕴深长,以禅理入诗,劝人务实求真。
宋代

作者简介 · 李曾伯

李曾伯(1198~1265至1275间) 南宋词人。字长孺,号可斋。原籍覃怀(今河南沁阳附近)。南渡后寓居嘉兴(今属浙江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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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题冯司法水月书堂 其二》- 李曾伯 - 诗词大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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