赠王典史五首

宋代 · 熊禾

作者 古诗词
每爱湖学规,明经必治事。待宾与吏师,伊川有成议。皇极欠统一,体用非有二。早学无专科,已仕竟何试。

译文

我常常喜爱湖学的规制,通晓经学必须兼治实务。待宾和吏师的培养方式,程伊川已有成熟的议论。最高准则缺乏统一,但本体和作用并非两回事。早年学习没有专门分科,已经做官后究竟用什么来考核?

注释

【湖学规】指北宋胡瑗在湖州州学创立的‘分斋教学’制度,主张‘明体达用’,即经义与治事并重。【明经必治事】明经:通晓经学;治事:处理实务。强调经学与实务结合。【待宾与吏师】待宾:指胡瑗设‘经义斋’培养通才;吏师:指‘治事斋’培养专才。【伊川有成议】伊川:指程颐(号伊川),其教育思想强调‘体用一源’。【皇极欠统一】皇极:指最高准则或皇权;欠统一:指当时缺乏统一的标准。【体用非有二】体用:本体与作用,指理论(体)与实践(用)不可分割。【早学无专科】早期学习没有专门分科。【已仕竟何试】已仕:已经做官;竟何试:究竟用什么来考核。

赏析

此诗为熊禾《赠王典史五首》之一,主题是批评宋代科举与教育之弊,主张恢复胡瑗‘明体达用’的教育理念。诗人借‘湖学规’和程颐的议论,强调经义与治事、体与用的统一,反对空谈经学而忽视实务。艺术上,语言简练,议论精辟,以‘每爱’起笔,直抒胸臆,后四句层层递进,指出当时教育缺乏统一标准、分科不明、考核无据等问题。情感上,流露出对现实的不满和对改革教育的期盼。据推测,此诗作于南宋末年,当时科举制度僵化,理学空疏,诗人借古讽今,呼吁务实之学。
宋代

作者简介 · 熊禾

熊禾(1247~1312年),字位辛,一字去非,号勿轩,晚号退斋。元初著名理学家、教育家。建阳崇泰里(今莒口乡)人,世居云谷鳌峰之阳熊墩。幼年颖慧,有志于濂、洛、关、闽之学。访朱熹门人辅广,拜其为师,游浙江,受业于刘敬堂,得朱熹晚年同黄干论学之要旨。登南宋咸淳十年(1274年)进士,受任汀州(今属福建)司户参军,颇有政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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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赠王典史五首》- 熊禾 - 诗词大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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