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辰书事二首
宋代 · 刘克庄
作者 古诗词
往萌芽曼卿曾夺敕,后来同甫竟成名。草茅匹士谋身拙,槐棘诸公议法平。囚服若为探禹穴,明时定不血秦坑。何当拜舞鸡竿了,沽酒刲羊与压惊。
译文
往昔石曼卿曾夺回敕命,后来陈同甫终于成名。草野平民谋身笨拙,朝廷高官议法公平。穿着囚服如何能探访禹穴,清明时代定不会重演秦坑之祸。何时能拜舞在鸡竿之下,买酒杀羊来压惊。
注释
【夺敕】:指夺回敕命,典故出自《宋史·石曼卿传》,石曼卿曾因上书谏言被贬,后复官。 【同甫】:陈亮字同甫,南宋思想家,曾因言论被贬,后中状元。 【草茅匹士】:指未出仕的平民。 【槐棘诸公】:槐棘指三公之位,代指朝廷高官。 【囚服】:囚犯的服装,指被贬或入狱。 【探禹穴】:指探访禹穴,比喻深入险境或追求学问,典出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。 【明时】:政治清明的时代。 【血秦坑】:指秦始皇坑儒事件,比喻政治迫害。 【鸡竿】:古代赦罪时竖立的竿子,上置金鸡,象征赦免。 【沽酒刲羊】:买酒杀羊,指庆祝。
赏析
此诗为刘克庄《甲辰书事二首》之一,作于甲辰年(1244年)左右,时值南宋后期,政治腐败,党争激烈。诗人借古讽今,以石曼卿、陈亮之遭遇自况,表达对自身仕途坎坷的感慨。诗中“草茅匹士谋身拙”与“槐棘诸公议法平”形成对比,讽刺朝廷不公。尾联“何当拜舞鸡竿了,沽酒刲羊与压惊”以期待赦免收束,流露出无奈与自嘲。艺术上,用典贴切,对仗工整,情感沉郁。
宋代
作者简介 · 刘克庄
刘克庄(1187~1269) 南宋诗人、词人、诗论家。字潜夫,号后村。福建莆田人。宋末文坛领袖,辛派词人的重要代表,词风豪迈慷慨。在江湖诗人中年寿最长,官位最高,成就也最大。晚年致力于辞赋创作,提出了许多革新理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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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甲辰书事二首》- 刘克庄 - 诗词大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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