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同州刺史改授太子少傅分司

唐代 · 白居易

作者 古诗词
承华东署三分务,履道西池七过春。歌酒优游聊卒岁, 园林萧洒可终身。留侯爵秩诚虚贵,疏受生涯未苦贫。 月俸百千官二品,朝廷雇我作闲人。

译文

我在东宫担任太子少傅分司的职务,在履道里的西池边已经度过了七个春天。饮酒唱歌,悠闲游乐,姑且度过余生;园林清幽潇洒,可以终身在此居住。像留侯张良那样的爵位确实只是虚贵,像疏受那样的生涯也不算太贫困。每月俸禄百千钱,官居二品,朝廷却雇我做一个闲人。

注释

【承华东署三分务】:承华,指太子宫,东署指东宫官署。三分务,指诗人曾任太子少傅分司,分司为闲职,故称三分务。 【履道西池七过春】:履道,白居易在洛阳的宅第名履道里。西池,指履道里宅中的池塘。七过春,指诗人已在此度过七个春天。 【留侯爵秩诚虚贵】:留侯,指汉代张良,封留侯,后辞官隐居。此处借指自己虽居高位但无实权。 【疏受生涯未苦贫】:疏受,指汉代疏广、疏受叔侄,辞官归隐,不为贫苦所困。此处自比疏受,表示安于清贫。 【月俸百千官二品】:月俸百千,指每月俸禄百千钱。官二品,太子少傅为二品官。

赏析

此诗作于白居易晚年,时任太子少傅分司,居洛阳。诗中表达了诗人对闲适生活的满足和对官场虚名的淡泊。首联交代官职和居住时间,颔联写生活状态,颈联用典自比,尾联以自嘲口吻点明闲官身份。全诗语言平易,情感闲适,体现了白居易后期知足保和、安于闲散的心态。
唐代

作者简介 · 白居易

白居易(772年-846年),字乐天,号香山居士,又号醉吟先生,祖籍太原,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,生于河南新郑。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,唐代三大诗人之一。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,世称“元白”,与刘禹锡并称“刘白”。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,形式多样,语言平易通俗,有“诗魔”和“诗王”之称。官至翰林学士、左赞善大夫。公元846年,白居易在洛阳逝世,葬于香山。有《白氏长庆集》传世,代表诗作有《长恨歌》、《卖炭翁》、《琵琶行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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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从同州刺史改授太子少傅分司》- 白居易 - 诗词大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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