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毛国镇夜饮
宋代 · 苏辙
作者 古诗词
风格照人华省郎,江山绕郭古仙乡。漫传铅鼎八百岁,未比金钗十二行。不动歌声人已醉,旋闻诗句夜初长。簿书拨尽知余力,道院清虚顷未尝。
译文
风度光彩照人的尚书省郎官,江山环绕城郭的古老仙乡。空传铅鼎能使人活八百岁,却比不上金钗十二行的欢畅。歌声未起人已沉醉,诗句刚成夜正初长。处理完文书才知有余力,道院清虚之境从未品尝。
注释
【华省郎】:指尚书省或中书省的郎官,此处指毛国镇曾任郎官。 【古仙乡】:指毛国镇所居之地,传说为神仙之乡。 【铅鼎八百岁】:用道家炼丹典故,铅鼎指炼丹之鼎,八百岁喻长寿。 【金钗十二行】:语出梁武帝《河中之水歌》“头上金钗十二行”,指女子众多,此处喻奢华享乐。 【簿书】:官府文书。 【道院】:修道之院,指毛国镇居所。
赏析
此诗为苏辙与友人毛国镇夜饮之作。首联以“华省郎”与“古仙乡”对举,既赞友人身份清贵,又点出其居处如仙境。颔联以炼丹求仙之虚妄,反衬现实享乐之真切,暗含对道家长生说的质疑。颈联写宴饮之乐,歌声未起而人已醉,诗句初成而夜方长,以时间推移烘托欢愉。尾联“簿书拨尽”言公务之暇,“道院清虚”则指友人修道之趣,然“顷未尝”三字暗示诗人对清虚之境尚感陌生,或为自谦之辞。全诗语言流畅,对仗工整,于闲适之中见哲理思考。
宋代
作者简介 · 苏辙
苏辙(1039—1112年),字子由,汉族,眉州眉山(今属四川)人。嘉祐二年(1057)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。神宗朝,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。因反对王安石变法,出为河南推官。哲宗时,召为秘书省校书郎。元祐元年为右司谏,历官御史中丞、尚书右丞、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,出知汝州,贬筠州、再谪雷州安置,移循州。徽宗立,徙永州、岳州复太中大夫,又降居许州,致仕。自号颍滨遗老。卒,谥文定。唐宋八大家之一,与父洵、兄轼齐名,合称三苏。
查看苏辙的全部作品 → 广告位招租 · 网站顶部横幅 · 日均万级曝光 · 联系QQ请查看页面底部
苏辙的其他作品
《过毛国镇夜饮》- 苏辙 - 诗词大全
《过毛国镇夜饮》是宋代诗人苏辙的作品,查看完整诗词、译文、注释和赏析。
完整原文 精准译文 详细注释 深度赏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