己酉岁十一月二十六日避寇至龙潭院十二月十五日作五首 其四

宋代 · 洪炎

作者 古诗词
杀气缠中土,妖征出泰阶。架桥凌禹穴,投策暗秦淮。匪兕歌何苦,非熊愿亦乖。申胥虽有泪,无地寄余怀。

译文

杀伐之气缠绕着中原大地,不祥的征兆出现在泰阶星上。敌军架桥凌驾于禹穴之上,我投下马鞭在暗夜中渡过秦淮。不是犀牛也不是老虎,却要悲歌奔走旷野,像姜太公那样遇贤君的愿望也已落空。申包胥纵然有痛哭秦庭的泪水,却无处寄托我内心的悲愤。

注释

【中土】:中原地区,指宋朝领土。【妖征】:不祥的征兆。【泰阶】:星名,即三台星,古以星象对应人间,泰阶平则天下太平,此处反用。【禹穴】:传说中大禹治水时的洞穴,在浙江绍兴会稽山,此处借指宋朝的龙兴之地或重要区域。【投策】:投下马鞭或策杖,表示仓皇逃窜。【秦淮】:秦淮河,流经南京,南宋时长江防线。【匪兕歌何苦】:化用《诗经·小雅·何草不黄》“匪兕匪虎,率彼旷野”,意为不是犀牛也不是老虎,却要奔波在旷野,喻百姓流离。【非熊愿亦乖】:用姜太公垂钓遇文王典故,传说文王梦非熊(非熊非罴)而得太公,此处反说愿望落空,指贤才不得用。【申胥】:申包胥,春秋时楚臣,为救楚在秦庭痛哭七日,终得秦兵救援。

赏析

此诗为洪炎避寇途中所作,通过密集的典故和意象,抒发了对国破家亡的沉痛与无力感。首联以“杀气”“妖征”直写时局危殆,中二联用禹穴、秦淮、匪兕、非熊等典,既写逃亡之狼狈,又暗讽朝廷失策、贤才不用。尾联反用申包胥典,点明求助无门的绝望。全诗用典贴切,情感沉郁,体现了宋末士人在战乱中的典型心态。
宋代

作者简介 · 洪炎

宋洪州南昌人,字玉父。洪刍弟。哲宗元祐间进士。为谷城令。复知颍州上谯县,有循政。累官著作郎、秘书少监。高宗初召为中书舍人。与兄洪朋、洪刍及弟洪羽俱有才名,号四洪。诗酷似黄庭坚。有《西渡集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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