玄圃宴各咏一物须筝诗
南北朝 · 陆琼
作者 古诗词
三五并时年,二八共来前。今逢泗滨树,定减琴中弦。鹤别霜初紧,乌啼月正悬。
译文
十五岁的少女与十六岁的少女一同前来。今日遇到泗水之滨的良木,定能减少琴弦的数目。白鹤离别时霜寒正浓,乌鸦啼叫时明月高悬。
注释
【三五】:指十五岁,代指少女。 【二八】:指十六岁,亦代指少女。 【泗滨树】:泗水之滨的树木,古代以为制琴良材。《尚书·禹贡》有“泗滨浮磬”,此处借指筝材。 【琴中弦】:琴弦,此处以琴代筝,言筝材优良,可减省琴弦之数。 【鹤别】:鹤鸣别离,喻凄清之境。 【霜初紧】:霜降初寒,点明时节。 【乌啼】:乌鸦啼叫,常与月夜、哀思相关。 【月正悬】:明月高悬,渲染孤寂氛围。
赏析
此诗为宴席上咏物之作,以筝为题。前两句写少女弹筝,以“三五”“二八”代指年龄,简洁而典雅。三四句用“泗滨树”典故,赞美筝材之良,暗含琴音之妙。后两句以“鹤别”“乌啼”之景,烘托凄清氛围,与宴乐之欢形成对比,似有离别之思。全诗语言凝练,善用典故与意象,但情感含蓄,未明言主旨。陆琼为南朝陈诗人,此诗或为应制之作,具体背景不详。
南北朝
作者简介 · 陆琼
(537—586)南朝陈吴郡吴人,字伯玉。幼聪慧,能诗善弈,号为神童。武帝永定中,州举秀才。文帝天嘉中,以文学累迁尚书殿中郎,深为赏识。宣帝太建中,为给事黄门侍郎,转中庶子,领大著作,撰国史。后主即位,官至吏部尚书。以详练谱牒,号为称职。暮年思避权要,谢病不视事。尚清俭,俸禄尽散宗族。有集。
查看陆琼的全部作品 → 陆琼的其他作品
《玄圃宴各咏一物须筝诗》- 陆琼 - 诗词大全
《玄圃宴各咏一物须筝诗》是南北朝诗人陆琼的作品,查看完整诗词、译文、注释和赏析。
完整原文 精准译文 详细注释 深度赏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