残句:讨情不负齐安郡

宋代 · 王禹偁

作者 古诗词
讨情不负齐安郡,杜牧掌年与我齐。

译文

寻求情感寄托不辜负齐安郡,杜牧当年与我(处境)相同。

注释

【讨情】:寻求情感寄托或抒发情怀。 【不负】:不辜负。 【齐安郡】:唐代郡名,即黄州(今湖北黄冈)。杜牧曾任黄州刺史,王禹偁也曾被贬黄州。 【杜牧】:唐代诗人,字牧之,曾任黄州刺史。 【掌年】:疑为“当年”之误或异写,指杜牧当年在黄州的经历。

赏析

此诗为残句,王禹偁以杜牧自比,表达在齐安郡(黄州)贬谪期间的情感寄托。诗人认为自己的遭遇与杜牧当年相似,均未辜负此地,暗含对仕途坎坷的感慨与自我宽慰。艺术手法上,用典自然,以杜牧为参照,含蓄深沉。
宋代

作者简介 · 王禹偁

王禹偁(954—1001)北宋白体诗人、散文家。字元之,汉族,济州巨野(今山东省巨野县)人,晚被贬于黄州,世称王黄州。太平兴国八年进士,历任右拾遗、左司谏、知制诰、翰林学士。敢于直言讽谏,因此屡受贬谪。真宗即位,召还,复知制诰。后贬知黄州,又迁蕲州病死。王禹偁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先驱,文学韩愈、柳宗元,诗崇杜甫、白居易,多反映社会现实,风格清新平易。词仅存一首,反映了作者积极用世的政治抱负,格调清新旷远。著有《小畜集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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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残句:讨情不负齐安郡》- 王禹偁 - 诗词大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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