咏梅次韵二首 其二

宋代 · 张孝祥

作者 古诗词
天与孤标不受尘,生憎桃李斗芳新。诗成名下无虚士,花在身边当丽人。只恐素英欺白发,试烦纤手插乌巾。风流今代神仙尉,管得河阳县里春。

译文

上天赋予梅花独特的品格,不沾染尘俗,它最厌恶桃李争奇斗艳。你的诗作成就高,名下无虚士,梅花在身边就像一位美丽的佳人。只担心白梅花会欺我白发,于是请纤手将它插在黑色头巾上。当今风流倜傥的县尉如同神仙,能管得河阳县里春色满园。

注释

【天与孤标不受尘】:孤标,指独特的风格或品格,此处形容梅花高洁,不染尘俗。 【生憎桃李斗芳新】:生憎,最厌恶、最憎恨。斗芳新,争奇斗艳。 【诗成名下无虚士】:名下有虚士,指徒有虚名之人。此句意为诗作成就高,名下无虚。 【只恐素英欺白发】:素英,指白梅花。欺白发,意为白梅与白发相映,恐显老态。 【试烦纤手插乌巾】:纤手,女子之手。乌巾,黑色头巾。 【风流今代神仙尉】:神仙尉,指汉代梅福,曾任南昌尉,后弃官隐居,传说成仙。此处借指有才德的地方官。 【管得河阳县里春】:河阳县,晋代潘岳任河阳令时,遍植桃李,人称“河阳一县花”。此处借指地方官治理有方,春色满园。

赏析

此诗为咏梅次韵之作,借梅花表达对高洁品格的赞美。首联以“天与孤标不受尘”凸显梅花超然脱俗,与桃李争艳形成对比,暗含对世俗浮华的鄙弃。颔联称赞友人诗才,并将梅花拟人化为“丽人”,既写花又写人。颈联以“素英欺白发”自嘲年迈,却以插花乌巾的细节展现洒脱。尾联用梅福、潘岳典故,赞颂友人治县有方,如神仙般风流。全诗咏物与抒怀结合,语言清雅,典故贴切,体现了张孝祥诗风中的俊逸与深婉。
宋代

作者简介 · 张孝祥

张孝祥(1132年-1169年),字安国,号于湖居士,汉族,简州(今属四川)人,生于明州鄞县。宋朝词人。著有《于湖集》40卷、《于湖词》1卷。其才思敏捷,词豪放爽朗,风格与苏轼相近,孝祥“尝慕东坡,每作为诗文,必问门人曰:‘比东坡如何?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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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咏梅次韵二首 其二》- 张孝祥 - 诗词大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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