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宗皇帝挽歌词四首 其三
唐代 · 白居易
作者 古诗词
业大承宗祖,功成付子孙。睿文诗播乐,遗训史标言。节表中和德,方垂广利恩。悬知千载后,理代数贞元。
译文
大业继承自祖宗基业,功业成就后交付给子孙。圣明的文采通过诗歌和音乐传播,遗训在史册中标示为名言。气节彰显中和之德,正在垂布广大的恩泽。预知千年之后,治理天下的年数当属贞元。
注释
【业大承宗祖】:大业继承自祖宗基业。业,指帝王基业。宗祖,祖宗。 【功成付子孙】:功业成就后交付给子孙。付,托付。 【睿文诗播乐】:睿智的文采通过诗歌和音乐传播。睿文,圣明的文德。播,传播。乐,音乐。 【遗训史标言】:遗留下的训诫在史册中标示为名言。遗训,先帝留下的教诲。标言,标示为名言。 【节表中和德】:气节彰显中和之德。节表,气节表现。中和,儒家倡导的中正平和之德。 【方垂广利恩】:正在垂布广大的恩泽。方,正在。垂,施予。广利,广泛利益。 【悬知千载后】:预知千年之后。悬知,预先知道。 【理代数贞元】:治理天下的年数当属贞元。理数,治理的运数。贞元,唐德宗年号(785-805)。
赏析
此诗为白居易为唐德宗所作的挽歌之一。主题颂扬德宗继承祖宗基业、完成功业并传于子孙,突出其文治(睿文诗乐)与遗训的历史价值。艺术上采用对仗工整的句式(如“业大”对“功成”,“睿文”对“遗训”),语言庄重典雅。情感表达以崇敬为主,末句“理代数贞元”直接点明德宗年号,体现对贞元之治的肯定。据推测,白居易作此诗时正值德宗去世不久,故诗中多褒扬之辞,符合挽歌传统。
唐代
作者简介 · 白居易
白居易(772年-846年),字乐天,号香山居士,又号醉吟先生,祖籍太原,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,生于河南新郑。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,唐代三大诗人之一。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,世称“元白”,与刘禹锡并称“刘白”。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,形式多样,语言平易通俗,有“诗魔”和“诗王”之称。官至翰林学士、左赞善大夫。公元846年,白居易在洛阳逝世,葬于香山。有《白氏长庆集》传世,代表诗作有《长恨歌》、《卖炭翁》、《琵琶行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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