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绛参政挽词
宋代 · 苏辙
作者 古诗词
吴越朝天功在民,当年卿相亦仁人。曾孙终与元丰政,故老犹知异代因。吏治清明开白日,文词俊发吐青春。邺都従事堂中客,涕洒高原柏子新。
译文
吴越国归顺宋朝的功绩在于造福百姓,当年的卿相也是仁德之人。元绛最终参与了元丰年间的政事,故旧老人仍知晓不同朝代间的因果。吏治清明如同白日高照,文辞俊秀焕发青春光彩。他曾是邺都从事堂中的宾客,如今我们洒泪于高原上新植的柏树前。
注释
【吴越朝天功在民】吴越朝天:指吴越国钱氏政权归顺宋朝。钱俶于太平兴国三年(978年)纳土归宋,使吴越百姓免于战乱,故云“功在民”。 【曾孙终与元丰政】曾孙:指元绛,钱俶之曾孙(据《宋史·元绛传》,元绛本姓钱,祖上为吴越王族,后改姓元)。元丰政:宋神宗元丰年间(1078-1085)的变法新政,元绛曾参与。 【故老犹知异代因】异代因:不同朝代间的因果关联,指吴越归宋与元丰新政的历史渊源。 【邺都従事堂中客】邺都:指大名府(今河北大名),宋代称北京,曾为陪都。从事堂:官署中的厅堂,指元绛曾任大名府判官等职。 【涕洒高原柏子新】柏子新:新植的柏树,指墓地新栽的柏树,暗示元绛新丧。
赏析
此诗为苏辙悼念元绛的挽词。首联追述吴越钱氏归宋的历史功绩,赞美元绛先祖的仁德,为全诗奠定颂扬基调。颔联点明元绛参与元丰新政,并借“故老犹知”暗示其家族与宋朝的深厚渊源。颈联以“吏治清明”“文词俊发”概括元绛的政绩与文才,对仗工整,意象鲜明。尾联以“邺都从事”回忆交往,以“涕洒柏子”直抒哀痛,情感真挚。全诗将个人悼念与历史评价相结合,语言典雅,情感深沉,体现了苏辙挽诗的一贯风格。据推测,此诗作于元绛去世后不久,苏辙当时或任职朝廷,故能详知其家世与政绩。
宋代
作者简介 · 苏辙
苏辙(1039—1112年),字子由,汉族,眉州眉山(今属四川)人。嘉祐二年(1057)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。神宗朝,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。因反对王安石变法,出为河南推官。哲宗时,召为秘书省校书郎。元祐元年为右司谏,历官御史中丞、尚书右丞、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,出知汝州,贬筠州、再谪雷州安置,移循州。徽宗立,徙永州、岳州复太中大夫,又降居许州,致仕。自号颍滨遗老。卒,谥文定。唐宋八大家之一,与父洵、兄轼齐名,合称三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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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元绛参政挽词》- 苏辙 - 诗词大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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