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水竹梅烛韵 其二

宋代 · 李曾伯

作者 古诗词
谁将花烛聘东风,与海棠时恨不同。意已不求真会合,何妨一白对千红。

译文

是谁用花烛迎娶了东风,只遗憾与海棠花开时节不同。心意已不在追求真正的结合,何妨让一树白梅面对万紫千红。

注释

【花烛】指彩饰的蜡烛,常用于婚礼,此处喻指梅花。 【东风】春风。 【海棠】蔷薇科植物,春季开花。 【一白】指梅花白色。 【千红】指众多红色花卉。

赏析

此诗以梅拟人,借花烛、东风等意象,表达梅花不与百花争春的孤高品格。前两句设问,点出梅花与海棠花期不同,暗含遗憾;后两句转折,以“不求真会合”表明超然态度,末句“一白对千红”形成色彩对比,凸显梅花素雅自持的个性。李曾伯为南宋词人,其诗多咏物言志,此作【据推测】可能借梅自喻,抒发不随流俗的情怀。
宋代

作者简介 · 李曾伯

李曾伯(1198~1265至1275间) 南宋词人。字长孺,号可斋。原籍覃怀(今河南沁阳附近)。南渡后寓居嘉兴(今属浙江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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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和水竹梅烛韵 其二》- 李曾伯 - 诗词大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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