薛道祖寄黄鲁直诗帖赞
宋代 · 岳珂
作者 古诗词
诗以情寄,而拳拳首子侄之示。又使之宝而勿弃,亦足以见其得意。
译文
诗歌以情感寄托,而恳切地首先展示给子侄辈。又让他们珍视而不要丢弃,也足以看出他的得意之情。
注释
【薛道祖】:薛绍彭,字道祖,宋代书法家、诗人,与黄庭坚(黄鲁直)交好。 【黄鲁直】:黄庭坚,字鲁直,号山谷道人,宋代文学家、书法家,江西诗派创始人。 【拳拳】:恳切、诚挚的样子。 【首子侄之示】:以子侄辈为首先展示,指薛道祖将诗作先给子侄看。 【宝而勿弃】:珍视而不要丢弃。
赏析
此诗为岳珂为薛道祖寄黄庭坚诗帖所作赞语,主题在于赞美薛道祖对黄庭坚诗作的珍视与传承。艺术手法上,以简洁语言直抒胸臆,通过“拳拳”“宝而勿弃”等词,突出薛道祖的诚挚与得意。情感表达含蓄而真挚,体现了文人之间的深厚情谊与对文学遗产的尊重。据推测,岳珂作为南宋文人,推崇北宋文风,此赞或为表达对前辈文人的敬仰。
宋代
作者简介 · 岳珂
岳珂(公元1183~公元1243) ,南宋文学家。字肃之,号亦斋,晚号倦翁。相州汤阴(今属河南)人。寓居嘉兴(今属浙江)。岳飞之孙,岳霖之子。宋宁宗时,以奉议郎权发遣嘉兴军府兼管内劝农事,有惠政。自此家居嘉兴,住宅在金佗坊。嘉泰末为承务郎监镇江府户部大军仓,历光禄丞、司农寺主簿、军器监丞、司农寺丞。嘉定十年(公元1217),出知嘉兴。十二年,为承议郎、江南东路转运判官。十四年,除军器监、淮东总领。宝庆三年(公元1227),为户部侍郎、淮东总领兼制置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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