赠妓

明代 · 高启

作者 古诗词
乐籍小名收,侯家旧主讴。笑能撩客喜,醉肯逐人留。蝶识薰香气,莺惭度曲喉。更怜谙酒令,少日住扬州。

译文

她在乐籍中登记着艺名,曾是侯门家中的旧歌妓。笑容能撩拨客人欢喜,醉后愿意随客人留下。蝴蝶认得她身上的熏香,黄莺自愧不如她的歌喉。更令人怜爱的是她精通酒令,年轻时曾居住在扬州。

注释

【乐籍】:古代指乐户的名籍,乐户属于贱民阶层,女子多从事歌舞表演。 【小名】:指幼时起的名字,此处指艺名。 【侯家】:指王侯之家。 【旧主讴】:旧主,指原来的主人;讴,歌唱。意为曾为侯门歌唱。 【撩客喜】:撩拨客人欢喜。 【醉肯逐人留】:醉酒后愿意随客人留下。 【蝶识薰香气】:蝴蝶能识别熏香的香气,比喻女子香气迷人。 【莺惭度曲喉】:黄莺自愧不如她的歌喉。度曲,按曲谱歌唱。 【酒令】:饮酒时助兴的游戏规则。 【少日住扬州】:年轻时曾居住在扬州。扬州在唐代以来是繁华之地,多歌妓。

赏析

此诗为明代诗人高启所作,描写一位歌妓的才艺与风姿。诗中以“乐籍”“侯家”点明其身份与出身,通过“笑”“醉”“蝶识”“莺惭”等意象,生动刻画其美貌、歌喉与风情。末句“少日住扬州”暗含对往昔繁华的追忆,透露出对歌妓身世的同情。全诗语言凝练,对仗工整,以物喻人,含蓄蕴藉。高启生于元末明初,诗风清俊,此作或为赠妓之作,具体背景不详。
明代

作者简介 · 高启

高启(1336-1373)汉族,江苏苏州人,元末明初著名诗人,与杨基、张羽、徐贲被誉为“吴中四杰”,当时论者把他们比作“明初四杰”,又与王行等号“北郭十友”。字季迪,号槎轩,平江路(明改苏州府)长洲县(今江苏省苏州市)人;洪武初,以荐参修《元史》,授翰林院国史编修官,受命教授诸王。擢户部右侍郎。苏州知府魏观在张士诚宫址改修府治,获罪被诛。高启曾为之作《上梁文》,有“龙蟠虎踞”四字,被疑为歌颂张士诚,连坐腰斩。有《高太史大全集》、《凫藻集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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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赠妓》- 高启 - 诗词大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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