咏新荷应诏
南北朝 · 沈约
作者 古诗词
勿言草卉贱,幸宅天池中。微根才出浪,短干未摇风。宁知寸心里,蓄紫复含红!
译文
不要说草卉低贱,有幸生长在皇宫的天池中。微小的根刚刚露出水面,短小的茎干还未被风吹动。哪里知道这寸许的莲心里,既积蓄着紫色又蕴含着红色!
注释
【天池】:指皇宫内苑中的池沼,非神话中的天池。【微根才出浪】:微小的根刚刚露出水面,形容新荷初生。【短干未摇风】:短小的茎干尚未被风吹动,极言其幼嫩。【宁知寸心里,蓄紫复含红】:哪里知道这小小的莲心中,蕴含着紫色和红色(指荷花将开未开时的颜色)。
赏析
此诗为沈约应诏之作,借咏新荷表达对皇恩的感激与自谦。首句“勿言草卉贱”以反说正,强调新荷虽出身微贱,但得幸生长于天池(皇宫),暗喻自己虽出身寒微,却蒙皇帝赏识。后四句细致描绘新荷初生的形态,以“微根”“短干”突出其幼小,而“蓄紫复含红”则暗示其内在的华美与潜力,象征自己虽位卑却怀才,期待日后绽放。全诗咏物贴切,托物言志,含蓄蕴藉,体现了沈约作为齐梁文坛领袖的细腻笔法。创作背景据推测为沈约受齐武帝或梁武帝赏识时所作,具体时间不详。
南北朝
作者简介 · 沈约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查看沈约的全部作品 → 沈约的其他作品
《咏新荷应诏》- 沈约 - 诗词大全
《咏新荷应诏》是南北朝诗人沈约的作品,查看完整诗词、译文、注释和赏析。
完整原文 精准译文 详细注释 深度赏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