塔灯六言四绝

宋代 · 岳珂

作者 古诗词
金轮示现清夜,火树高腾碧虚。说法未回坡应,册勋先到钟鱼。

译文

金轮在清静的夜晚显现,火树高耸腾跃于碧空。说法尚未得到东坡的应和,记功却先到了钟鱼所在的寺院。

注释

【金轮】:佛教语,指佛塔上的金轮相轮,象征佛法。 【示现】:显现。 【清夜】:寂静的夜晚。 【火树】:指塔灯,形容灯光灿烂如树。 【碧虚】:青天、天空。 【说法】:佛教用语,讲经说法。 【坡应】:指苏轼(东坡)的应和。苏轼有《塔灯》诗,岳珂此诗或与之相关。 【册勋】:记功。 【钟鱼】:寺院中撞钟的木鱼,代指寺院。

赏析

此诗为岳珂《塔灯六言四绝》之一,咏塔灯而兼涉佛理与文事。前两句以“金轮”“火树”形容塔灯之光明,意象壮丽,暗含佛法普照之意。后两句“说法未回坡应”用苏轼典故,暗示自己诗作未得苏轼回应,而“册勋先到钟鱼”则谓塔灯之功已先被寺院铭记。全诗将佛家境界与文人雅趣结合,语言凝练,意蕴深长。岳珂为岳飞之孙,博学能文,此诗或作于其游历寺院时,具体背景【据推测】为观赏塔灯有感而发。
宋代

作者简介 · 岳珂

岳珂(公元1183~公元1243) ,南宋文学家。字肃之,号亦斋,晚号倦翁。相州汤阴(今属河南)人。寓居嘉兴(今属浙江)。岳飞之孙,岳霖之子。宋宁宗时,以奉议郎权发遣嘉兴军府兼管内劝农事,有惠政。自此家居嘉兴,住宅在金佗坊。嘉泰末为承务郎监镇江府户部大军仓,历光禄丞、司农寺主簿、军器监丞、司农寺丞。嘉定十年(公元1217),出知嘉兴。十二年,为承议郎、江南东路转运判官。十四年,除军器监、淮东总领。宝庆三年(公元1227),为户部侍郎、淮东总领兼制置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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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塔灯六言四绝》- 岳珂 - 诗词大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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