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老和示小诗自谓非战之罪复作一绝并坐具还
宋代 · 苏辙
作者 古诗词
请君却领弥天具,不欲终收陷虎名。莫道昏沉非战罪,何如不战屈人兵。
译文
请您还是领回这巨大的坐具,我不想最终落得个设陷阱捕虎的名声。不要说昏沉糊涂不是作战的过错,哪里比得上不战而使敌人屈服呢?
注释
【弥天具】:指巨大的器具或工具,此处可能指坐具(如坐垫、蒲团等),‘弥天’形容其大,或为戏谑夸张之语。【陷虎名】:用‘陷虎’典故,比喻设陷阱捕虎,此处可能暗指某种计谋或策略,使对方陷入困境。【不战屈人兵】:化用《孙子兵法·谋攻篇》‘不战而屈人之兵,善之善者也’,意为不用交战就能使敌人屈服。
赏析
此诗为苏辙与友人元老唱和之作。诗中‘弥天具’可能指坐具,诗人以幽默口吻拒绝接受,并自嘲不愿背负‘陷虎’之名。后两句化用《孙子兵法》,以‘不战屈人兵’为高,反衬‘昏沉非战罪’之辩,体现苏辙对战争与谋略的深刻见解。全诗语言简练,用典贴切,于戏谑中见哲理,展现了苏辙作为文人的机智与思辨。创作背景据推测为元祐年间苏辙与友人诗文往来之作。
宋代
作者简介 · 苏辙
苏辙(1039—1112年),字子由,汉族,眉州眉山(今属四川)人。嘉祐二年(1057)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。神宗朝,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。因反对王安石变法,出为河南推官。哲宗时,召为秘书省校书郎。元祐元年为右司谏,历官御史中丞、尚书右丞、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,出知汝州,贬筠州、再谪雷州安置,移循州。徽宗立,徙永州、岳州复太中大夫,又降居许州,致仕。自号颍滨遗老。卒,谥文定。唐宋八大家之一,与父洵、兄轼齐名,合称三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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