杂挽诗四首 其二

宋代 · 李之仪

作者 古诗词
方报先同穴,俄闻改葬期。祇应偕老约,不拟异他时。已矣如何憾,贤哉有剩悲。会看松柏路,赐篆耸丰碑。

译文

刚刚才传来夫妻合葬的消息,忽然又听说改葬的日期。只应当遵守白头偕老的盟约,不曾料想会另择他时。人已逝去还有什么可遗憾,贤德的人啊留下无尽的悲伤。将会看到那松柏夹道的神路,皇帝赐篆的丰碑高高耸立。

注释

【先同穴】指夫妻生前约定死后合葬,语出《诗经·王风·大车》:“谷则异室,死则同穴。”【改葬期】指更改下葬的日期。【祇应】只应,只当。【偕老约】白头偕老的盟约。【不拟】不曾料想。【已矣】完了,逝去。【贤哉】赞美逝者贤德。【剩悲】无尽的悲伤。【松柏路】指墓地神道,古时墓地多植松柏。【赐篆】皇帝赐予的篆书碑额。

赏析

此诗为悼亡之作,哀叹妻子先逝,原约定合葬却因故改期。首联以“方报”与“俄闻”对举,突显变故之突然。颔联“祇应偕老约,不拟异他时”直抒胸臆,表达对盟约的坚守与对改期的意外。颈联“已矣如何憾,贤哉有剩悲”以反问强化无奈,以“剩悲”点出无尽哀思。尾联想象墓地景象,以“赐篆丰碑”暗示逝者身份或朝廷褒奖,寄寓哀荣。全诗语言质朴,情感沉痛,通过改葬一事折射出对亡妻的深挚怀念与人生无常的感慨。李之仪一生仕途坎坷,晚年丧妻,此诗【据推测】作于其妻胡淑修去世后,反映了诗人晚年的悲凉心境。
宋代

作者简介 · 李之仪

李之仪(1038~1117)北宋词人。字端叔,自号姑溪居士、姑溪老农。汉族,沧州无棣(庆云县)人。哲宗元祐初为枢密院编修官,通判原州。元祐末从苏轼于定州幕府,朝夕倡酬。元符中监内香药库,御史石豫参劾他曾为苏轼幕僚,不可以任京官,被停职。徽宗崇宁初提举河东常平。后因得罪权贵蔡京,除名编管太平州(今安徽当涂),后遇赦复官,晚年卜居当涂。著有《姑溪词》一卷、《姑溪居士前集》五十卷和《姑溪题跋》二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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