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微之诗二十三首。和李势女
唐代 · 白居易
作者 古诗词
减一分太短,增一分太长。不朱面若花,不粉肌如霜。 色为天下艳,心乃女中郎。自言重不幸,家破身未亡。 人各有一死,此死职所当。忍将先人体,与主为疣疮。 妾死主意快,从此两无妨。愿信赤心语,速即白刃光。 南郡忽感激,却立舍锋铓。抚背称阿姉,归我如归乡。 竟以恩信待,岂止猜妒忘。由来几上肉,不足挥干将。 南郡死已久,骨枯墓苍苍。愿于墓上头,立石镌此章。 劝诫天下妇,不令阴胜阳。
译文
减一分就太短,增一分就太长。不涂胭脂脸如花,不抹粉肌肤如霜。容貌天下艳丽,心却是女中豪杰。自称很不幸,家破人未亡。人各有一死,这样的死是职分所当。怎忍将父母给的身体,成为主人的祸害。我死主人心里痛快,从此两不相妨。愿相信我的真心话,快用白刃之光。南郡忽然感动,退后放下刀锋。抚背称我为姐姐,归我如同归乡。最终以恩信相待,岂止是猜忌妒忌忘记。从来是砧板上的肉,不值得挥动干将。南郡死去已久,骨枯墓上苍苍。愿在墓上头,立石刻此诗章。劝诫天下妇女,不让阴胜过阳。
注释
【和微之诗二十三首】:白居易与元稹(字微之)唱和之作,共二十三首,此为其一。【李势女】:李势,东晋成汉末代君主。李势女,指李势之女,被桓温纳为妾。事见《世说新语》等。【减一分太短,增一分太长】:化用宋玉《登徒子好色赋》“增之一分则太长,减之一分则太短”,形容女子身材恰到好处。【不朱面若花,不粉肌如霜】:不施朱粉而面若花、肌如霜,形容天生丽质。【女中郎】:女子中的男儿,指其有男子气概。【先人体】:祖先或父母的身体,指自身。【疣疮】:比喻累赘、祸害。【赤心语】:真心话。【白刃光】:指自杀的刀光。【南郡】:指桓温,曾封南郡公。【却立舍锋铓】:退后放下刀剑。【阿姉】:姐姐。【几上肉】:砧板上的肉,比喻任人宰割。【干将】:古代名剑,此指利刃。【阴胜阳】:阴指女性,阳指男性,谓女凌驾于男之上。
赏析
此诗为白居易与元稹唱和之作,借李势女故事劝诫妇女安于本分,维护男尊女卑的封建伦理。诗中以李势女自述口吻,刻画其忠贞刚烈形象,先极写其美貌与节操,后写其以死劝夫、感动桓温,最终归顺。艺术上运用对比手法,如“色为天下艳,心乃女中郎”突出外美内刚;语言质朴,叙事清晰。结尾“劝诫天下妇,不令阴胜阳”直接点明教化意图。白居易新乐府诗主张“为事而作”,此诗虽非新乐府,但同样体现其讽喻精神。据推测,此诗作于白居易与元稹唱和时期,约元和年间,反映其维护礼教的思想局限。
唐代
作者简介 · 白居易
白居易(772年-846年),字乐天,号香山居士,又号醉吟先生,祖籍太原,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,生于河南新郑。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,唐代三大诗人之一。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,世称“元白”,与刘禹锡并称“刘白”。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,形式多样,语言平易通俗,有“诗魔”和“诗王”之称。官至翰林学士、左赞善大夫。公元846年,白居易在洛阳逝世,葬于香山。有《白氏长庆集》传世,代表诗作有《长恨歌》、《卖炭翁》、《琵琶行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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