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钱承制赴广东都监
宋代 · 苏辙
作者 古诗词
家声远继河西守,游宦多便岭外官。南海无波闲斗舸,北堂多暇得羞兰。忽闻常棣歌离索,应寄寒梅报好安。它日扁舟定归计,仍将犀玉付江湍。
译文
家声远继河西太守的功业,游宦多适宜在岭外任职。南海无波,战船闲置,北堂多闲暇,得以进献兰草孝亲。忽然听到兄弟离散的歌声,应寄寒梅以报平安。将来定乘扁舟归隐,仍将犀玉付与江流。
注释
【河西守】指汉代名将段会宗,曾任河西太守,威震西域。此处借指钱承制祖先功业。【岭外】即岭南,指广东地区。【南海无波】喻指海疆太平,无战事。【斗舸】战船。【北堂】指母亲居所,代指母亲。【羞兰】进献兰草,喻孝养父母。【常棣】《诗经·小雅》篇名,喻兄弟。【离索】离散。【寒梅报安】用陆凯折梅寄友典故,表达问候。【犀玉】犀角、玉器,指珍贵物品。
赏析
此诗为送别之作,主题兼及宦游、孝亲与归隐。首联赞钱氏家声与仕宦之便,颔联写岭南太平、孝养之乐,颈联转写兄弟离别与寄梅问候,尾联预想归隐之志。艺术上善用典故,如“河西守”“常棣”“寒梅”等,含蓄典雅。情感由赞颂而离愁,终归于淡泊,体现苏辙平和深婉的风格。据推测,此诗作于苏辙晚年,其时兄弟离散,故诗中隐含对苏轼的思念。
宋代
作者简介 · 苏辙
苏辙(1039—1112年),字子由,汉族,眉州眉山(今属四川)人。嘉祐二年(1057)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。神宗朝,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。因反对王安石变法,出为河南推官。哲宗时,召为秘书省校书郎。元祐元年为右司谏,历官御史中丞、尚书右丞、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,出知汝州,贬筠州、再谪雷州安置,移循州。徽宗立,徙永州、岳州复太中大夫,又降居许州,致仕。自号颍滨遗老。卒,谥文定。唐宋八大家之一,与父洵、兄轼齐名,合称三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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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送钱承制赴广东都监》- 苏辙 - 诗词大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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