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康公挽词三首 其二
宋代 · 苏辙
作者 古诗词
耆年时一二,新第阙西南。好客心终在,忘怀日纵谈。规模人共记,风味我犹谙。谁是羊昙首,回车意不堪。
译文
年高德劭者当时只有一两位,韩公新居在宫阙西南。好客之心始终存在,忘却俗务每日畅谈。他的风范人们共同铭记,他的品格我仍熟悉。谁是像羊昙那样的人,调转车头不忍离去。
注释
【耆年】:老年人,指年高德劭者。此处指韩康公(韩绛)年长。 【新第】:新府第,指韩康公新居。 【阙西南】:阙,宫阙;西南,方位。韩康公新第在宫阙西南。 【好客心终在】:韩康公好客,始终如一。 【忘怀日纵谈】:忘怀,不介意;纵谈,畅谈。指韩康公与人畅谈无拘束。 【规模】:指韩康公的器局、风范。 【风味】:指韩康公的品格、情趣。 【羊昙首】:羊昙,晋谢安外甥,谢安死后,羊昙行路不经西州路,因谢安曾在此醉归。后因以“羊昙”为感旧伤怀之典。 【回车意不堪】:回车,调转车头;不堪,不忍。用羊昙典,表达对韩康公逝世的悲痛。
赏析
此诗为苏辙悼念韩绛(韩康公)之作。首联点明韩公年高及新居位置,颔联赞其好客与旷达,颈联写其风范为人所记,尾联用羊昙典表达深切哀思。全诗语言质朴,情感真挚,通过细节回忆与典故运用,突出韩公的品格与二人情谊,体现了苏辙沉郁含蓄的风格。
宋代
作者简介 · 苏辙
苏辙(1039—1112年),字子由,汉族,眉州眉山(今属四川)人。嘉祐二年(1057)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。神宗朝,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。因反对王安石变法,出为河南推官。哲宗时,召为秘书省校书郎。元祐元年为右司谏,历官御史中丞、尚书右丞、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,出知汝州,贬筠州、再谪雷州安置,移循州。徽宗立,徙永州、岳州复太中大夫,又降居许州,致仕。自号颍滨遗老。卒,谥文定。唐宋八大家之一,与父洵、兄轼齐名,合称三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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