别诸周二首
宋代 · 陈与义
作者 古诗词
风送孤篷不可遮,山中城里总非家。临行有恨君知否,不见篱前稻著花。
译文
风送孤舟远去,无法挽留,无论在山中还是城里,总归不是我的家。临别时我心中有恨,你知道吗?恨的是没能看到篱笆前稻田里稻子开花。
注释
【诸周二】指周姓友人,具体身份不详,可能为陈与义在汴京或南渡后结识的朋友。 【孤篷】孤舟的篷帆,代指孤舟。 【不可遮】无法遮挡,此处指无法挽留。 【山中城里总非家】意为无论隐居山林还是居于城市,都不是真正的家,暗含漂泊无依之感。 【篱前稻著花】篱笆前稻田里稻子开花。稻花细小,不引人注目,此处象征平淡的田园生活或未及实现的归隐之愿。
赏析
此诗为陈与义送别友人周某之作。前两句以“风送孤篷”起兴,点明离别场景,“不可遮”暗含无奈;“山中城里总非家”既写友人漂泊,亦自伤身世,流露出对乱世无定的感慨。后两句转而写“恨”,以“不见篱前稻著花”这一具体意象,表达对田园生活的向往与未能实现的遗憾。全诗语言简淡,情感含蓄深挚,以日常景物寄托深沉感慨,体现了陈与义后期诗风的沉郁与平淡。据推测,此诗可能作于南渡之后,诗人经历国破家亡,故诗中“非家”之叹尤为沉痛。
宋代
作者简介 · 陈与义
陈与义(1090-1138),字去非,号简斋,汉族,其先祖居京兆,自曾祖陈希亮迁居洛阳,故为宋代河南洛阳人(现在属河南)。他生于宋哲宗元祐五年(1090年),卒于南宋宋高宗绍兴八年(1138年)。北宋末,南宋初年的杰出诗人,同时也工于填词。其词存于今者虽仅十余首,却别具风格,尤近于苏东坡,语意超绝,笔力横空,疏朗明快,自然浑成,著有《简斋集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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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别诸周二首》- 陈与义 - 诗词大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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