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大资挽词二首 其二

宋代 · 陈与义

作者 古诗词
一死公馀事,由来虏亦人。使知临难日,犹有不欺臣。河洛倾遗愤,英雄叹后尘。煌煌中兴业,公合冠麒麟。

译文

一死对于您来说是平常之事,金人原本也是人。使得人们知道在面临危难之时,还有不欺瞒君主的臣子。黄河洛水倾泻着遗留的愤恨,英雄们叹息只能追随您的后尘。辉煌的中兴大业,您应当画像于麒麟阁。

注释

【一死公馀事】:馀事,即余事,谓死对于刘大资来说是平常之事,视死如归。 【由来虏亦人】:虏,指金人。句意为金人本来也是人,并非禽兽。 【临难日】:面临危难之时。 【不欺臣】:不欺瞒君主的臣子,指刘大资忠于朝廷。 【河洛】:黄河、洛水,指中原地区,当时被金人占领。 【倾遗愤】:倾泻遗留的愤恨。 【英雄叹后尘】:后尘,指他人之后。句意为英雄叹息自己只能追随其后。 【煌煌中兴业】:辉煌的中兴大业,指南宋恢复中原的事业。 【公合冠麒麟】:合,应当。冠麒麟,指画像于麒麟阁,为最高荣誉。麒麟阁为汉代图画功臣之处。

赏析

此诗为悼念刘大资(刘韐)而作。刘韐在靖康之变中出使金营,不屈而死。诗中以“一死公馀事”赞其视死如归,又言“虏亦人”,暗含对金人亦有人性的理性认识,但更突出刘韐临难不欺的忠贞。后两联抒发对中原沦陷的悲愤,以及对刘韐的崇敬,认为他足以配享中兴功臣之列。全诗语言凝练,情感深沉,用典贴切(麒麟阁),体现了陈与义诗作沉郁悲壮的特点。创作背景当在刘韐殉国后不久,具体时间【据推测】为南宋初年。
宋代

作者简介 · 陈与义

陈与义(1090-1138),字去非,号简斋,汉族,其先祖居京兆,自曾祖陈希亮迁居洛阳,故为宋代河南洛阳人(现在属河南)。他生于宋哲宗元祐五年(1090年),卒于南宋宋高宗绍兴八年(1138年)。北宋末,南宋初年的杰出诗人,同时也工于填词。其词存于今者虽仅十余首,却别具风格,尤近于苏东坡,语意超绝,笔力横空,疏朗明快,自然浑成,著有《简斋集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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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刘大资挽词二首 其二》- 陈与义 - 诗词大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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