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日三首
宋代 · 苏辙
词牌 古诗词
狂夫老无赖,见逐便忘归。小酌还成醉,侨居不觉非。妻孥应念我,风雨未缝衣。忧患十年足,何时赋式微。
译文
我这个狂放的老头子年老无依,被放逐后便忘记了归乡。稍微喝点酒就醉了,客居他乡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。妻子儿女应该挂念我,风雨将至却还没有缝补衣服。十年的忧患已经足够多了,什么时候才能像《式微》诗中所说那样归去呢?
注释
【狂夫】:狂放不羁之人,此处为诗人自嘲之语。【老无赖】:年老而无所依赖,或指老而无用。【见逐便忘归】:被放逐后便忘记归乡,指诗人被贬谪后漂泊在外。【小酌】:少量饮酒。【侨居】:客居他乡。【妻孥】:妻子儿女。【风雨未缝衣】:风雨将至而衣服未缝补,喻生活困顿。【忧患十年足】:指诗人多年来的忧患经历已足够多。【赋式微】:《诗经·邶风·式微》有“式微式微,胡不归”,此处用典,表达归隐之思。
赏析
此诗为苏辙晚年所作,【据推测】作于贬谪期间。诗中自嘲为“狂夫老无赖”,以放达之语写沉痛之情。首联写被逐忘归,看似洒脱,实则无奈;颔联“小酌成醉”“侨居不非”,进一步以醉态和麻木写漂泊之苦;颈联转写家人牵挂,风雨未缝衣的细节,平实而动人;尾联直抒胸臆,用《式微》典故,点明归隐之愿。全诗语言质朴,情感深沉,以反语和自嘲手法,将个人遭遇与家国忧思融为一体,体现了苏辙后期诗歌的沉郁风格。
宋代
作者简介 · 苏辙
苏辙(1039—1112年),字子由,汉族,眉州眉山(今属四川)人。嘉祐二年(1057)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。神宗朝,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。因反对王安石变法,出为河南推官。哲宗时,召为秘书省校书郎。元祐元年为右司谏,历官御史中丞、尚书右丞、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,出知汝州,贬筠州、再谪雷州安置,移循州。徽宗立,徙永州、岳州复太中大夫,又降居许州,致仕。自号颍滨遗老。卒,谥文定。唐宋八大家之一,与父洵、兄轼齐名,合称三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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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九日三首》- 苏辙 - 诗词大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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