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雷司法于发秤提结局一首
宋代 · 刘克庄
作者 古诗词
吏奉新书多刻峭,君于此事极忠勤。告缗鲜有丽三尺,投劾不知宽一分。重币稍权周旧法,大搜安用汉深文。先民最善言阴德,莫要人知耳自闻。
译文
官吏们奉行新法大多苛刻严峻,您对于此事极为忠诚勤勉。告发隐匿财产的案件很少触犯法律,您呈递辞职文书时不知宽恕自己一分。大面额货币稍微权衡周代的旧法,大规模搜查哪里用得着汉代严苛的条文。古代先民最善于讲求暗中积德,不要让人知道,只要自己耳朵听到(良心知晓)即可。
注释
【雷司法于发秤提结局】司法:官名,掌刑法。于发:人名,姓于名发。秤提:宋代纸币称提制度,指调节纸币流通。结局:结束,指任期结束。 【告缗】指告发隐匿财产逃避税赋。汉代有“告缗令”,鼓励告发。 【丽三尺】丽:附着,触犯。三尺:指法律,古代法律写在三尺竹简上。 【投劾】呈递弹劾自己的状文,指官员引咎辞职。 【重币稍权周旧法】重币:指大面额货币。权:权衡,调节。周旧法:周代货币制度。 【大搜安用汉深文】大搜:大规模搜查。汉深文:汉代苛细的法律条文。 【阴德】暗中做的好事,不求人知。
赏析
此诗为刘克庄送别友人于发之作。于发曾任司法官,负责秤提(纸币管理)事务,任期结束。诗中赞扬于发在推行新法时忠勤宽厚,不苛刻百姓,并借古讽今,批评当时官吏的严苛。艺术上多用典故,如“告缗”“三尺”“投劾”“周旧法”“汉深文”等,以古喻今,含蓄有力。末句“莫要人知耳自闻”强调为官应积阴德,不求人知,体现儒家内省精神。刘克庄为南宋后期诗人,关心民生,此诗反映其对苛政的批判和对宽仁政治的向往。
宋代
作者简介 · 刘克庄
刘克庄(1187~1269) 南宋诗人、词人、诗论家。字潜夫,号后村。福建莆田人。宋末文坛领袖,辛派词人的重要代表,词风豪迈慷慨。在江湖诗人中年寿最长,官位最高,成就也最大。晚年致力于辞赋创作,提出了许多革新理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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