致政王宣义挽辞 其二
宋代 · 史浩
作者 古诗词
天大于门报,人歌窦氏芳。诤臣登冢嗣,圣德在吾皇。柏惨方庐墓,琴祥定趣装。他年疏大国,锦轴屡燔黄。
译文
天意使门庭光大以报善,人们歌颂窦氏的美名。直言谏诤之臣成为嫡长子,圣明之德在于我皇。柏树凄惨,正在墓旁筑庐守丧;丧期已满,定将整装赴任。将来子孙受封大国,锦轴诏书多次焚烧黄纸祭告。
注释
【天大于门报】用典,指窦禹钧(窦燕山)教子有方,五子登科,其门高大,后世以“大其门”喻家族兴旺。 【人歌窦氏芳】窦氏指窦禹钧,五代时人,以义方教子闻名,芳指美名。 【诤臣登冢嗣】诤臣指直言谏诤之臣,冢嗣指嫡长子,意谓王宣义之子成为谏官。 【圣德在吾皇】颂扬当朝皇帝圣明。 【柏惨方庐墓】柏惨指墓地柏树凄惨,庐墓指古人服丧期间在墓旁筑小屋居住。 【琴祥定趣装】琴祥指丧期满后弹琴示吉,趣装指急忙整理行装,意谓服丧结束将赴任。 【他年疏大国】疏指分封,大国指大的封地,意谓将来子孙受封。 【锦轴屡燔黄】锦轴指诏书,燔黄指焚烧黄纸祭告,意谓多次受封。
赏析
此诗为挽辞,悼念致政王宣义。首联用窦禹钧典故,赞其家教有方,门庭光大。颔联颂其子为谏臣,归美于皇恩。颈联写守丧与服除,尾联预言子孙封赏。全诗多用典故,语言庄重,情感含蓄,体现宋代挽诗典型风格。史浩为南宋名臣,此诗或为应酬之作,具体背景不详。
宋代
作者简介 · 史浩
史浩(1106年—1194年),字直翁,号真隐。明州鄞县人,南宋政治家、词人。高宗绍兴十五年(1144年)进士,由温州教授除太学正,升为国子博士。他向宋高宗建议立太子,以此受知于朝廷,绍兴三十二年,宋孝宗即位,授参知政事。隆兴元年,拜尚书右仆射。淳熙十年,除太保致仕,封魏国公。宋光宗御极,进太师。绍熙五年,薨,年八十九,封会稽郡王。宋宁宗登基,赐谥文惠。嘉定十四年,以子史弥远贵,追封越王,改谥忠定,配享孝宗庙庭。为昭勋阁二十四功臣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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