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素律公帖赞

宋代 · 岳珂

作者 古诗词
噫怀素,善草书。杂真行,世所无。妙之臻,理不殊。盍反观,同其初。

译文

啊,怀素,擅长草书。他的草书中夹杂着楷书和行书的笔意,世间没有第二人。其书法精妙达到极致,但书法的根本道理并无不同。何不反过来观察,与书法的本源是一致的。

注释

【噫】:叹词,表示赞叹或感慨。 【怀素】:唐代著名书法家,以狂草闻名。 【律公帖】:怀素所书写的《律公帖》,是其草书代表作之一。 【杂真行】:杂,夹杂;真行,楷书和行书。指怀素草书中兼有楷书和行书的笔意。 【妙之臻】:臻,达到。指书法精妙达到极致。 【理不殊】:理,书法的道理、规律;殊,不同。指书法的根本道理并无不同。 【盍反观】:盍,何不;反观,反过来观察。 【同其初】:同,一致;初,本初、本源。指与书法的本源一致。

赏析

此诗为岳珂题咏怀素《律公帖》之作。岳珂是南宋文学家、史学家,精于书法鉴赏。诗中以简洁的语言高度评价怀素草书,指出其虽杂真行而世所无,但妙理与书法本源相通。艺术手法上,以叹词“噫”开篇,情感强烈;后以反问“盍反观”引导读者思考,富有哲理。主题在于强调怀素草书虽奇绝,却合乎书法根本规律,体现了岳珂对传统书法理论的认同。
宋代

作者简介 · 岳珂

岳珂(公元1183~公元1243) ,南宋文学家。字肃之,号亦斋,晚号倦翁。相州汤阴(今属河南)人。寓居嘉兴(今属浙江)。岳飞之孙,岳霖之子。宋宁宗时,以奉议郎权发遣嘉兴军府兼管内劝农事,有惠政。自此家居嘉兴,住宅在金佗坊。嘉泰末为承务郎监镇江府户部大军仓,历光禄丞、司农寺主簿、军器监丞、司农寺丞。嘉定十年(公元1217),出知嘉兴。十二年,为承议郎、江南东路转运判官。十四年,除军器监、淮东总领。宝庆三年(公元1227),为户部侍郎、淮东总领兼制置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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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怀素律公帖赞》- 岳珂 - 诗词大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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