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恭敏
宋代 · 岳珂
作者 古诗词
虐焰熏天,而公以勺水欲救其燎原。观公之帖,虽久别之一见,亦将以归之时数之自然。胸中所处者素定,宜其敢于撄豺虺之锋,而吐天下之公言也。
译文
凶残的火焰熏烤着天空,而您却想用一勺水来扑灭那燎原大火。观看您的信札,即使是久别重逢,也将归隐的时机视为自然的气数。您心中早有定见,所以敢于触犯豺狼毒蛇的锋芒,说出天下人的公论。
注释
【虐焰熏天】:比喻凶残的势力气焰嚣张,如同烈火冲天。【勺水】:一勺水,极言其少。【燎原】:大火蔓延原野。【帖】:指书信或手札。【归之时数】:归隐的时机与命运气数。【撄】:触犯、冒犯。【豺虺】:豺狼与毒蛇,比喻凶恶之人。【公言】:公正的言论。
赏析
此诗为岳珂赞颂何恭敏之作。主题上,高度赞扬何恭敏在邪恶势力猖獗时,以微弱之力抗争、坚持正义的勇气。艺术手法上,运用对比(“虐焰熏天”与“勺水”)和比喻(“豺虺”喻奸邪),形象鲜明。情感表达上,充满崇敬与感慨,既肯定其“敢于撄豺虺之锋”的胆识,又暗含对其处境艰难的同情。岳珂为南宋名将岳飞之孙,一生力主抗金,故其诗多含家国情怀与对忠义之士的推崇。
宋代
作者简介 · 岳珂
岳珂(公元1183~公元1243) ,南宋文学家。字肃之,号亦斋,晚号倦翁。相州汤阴(今属河南)人。寓居嘉兴(今属浙江)。岳飞之孙,岳霖之子。宋宁宗时,以奉议郎权发遣嘉兴军府兼管内劝农事,有惠政。自此家居嘉兴,住宅在金佗坊。嘉泰末为承务郎监镇江府户部大军仓,历光禄丞、司农寺主簿、军器监丞、司农寺丞。嘉定十年(公元1217),出知嘉兴。十二年,为承议郎、江南东路转运判官。十四年,除军器监、淮东总领。宝庆三年(公元1227),为户部侍郎、淮东总领兼制置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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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何恭敏》- 岳珂 - 诗词大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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