米元章墓志帖赞

宋代 · 岳珂

作者 古诗词
予观柳少师,在唐以能书闻。当时碑志或非其笔,则人以不孝议其子孙。噫嘻,陈君之传,夫岂以其文。如宝晋省,亦庶几乎其人矣。

译文

我看柳公权,在唐代以擅长书法闻名。当时如果碑志不是他亲笔所书,那么人们就会认为他的子孙不孝。哎呀,陈君所写的这篇传记,难道是因为他的文采吗?像米芾这样的书法家,也差不多就是这样的人了。

注释

【米元章】:米芾(1051-1107),字元章,北宋著名书法家、画家。 【柳少师】:柳公权(778-865),字诚悬,唐代书法家,官至太子少师,故称柳少师。 【碑志或非其笔】:指柳公权所书碑志,若非其亲笔,则世人会指责其子孙不孝,因古人重视先人碑志的书法质量。 【陈君之传】:指陈氏所撰的米芾墓志铭。 【宝晋省】:米芾曾建“宝晋斋”,收藏晋人法书,此处“宝晋省”或指米芾的斋号或官职。 【庶几乎其人矣】:大概接近米芾其人。

赏析

此诗为岳珂题赞米芾墓志帖之作。诗中借柳公权之事,强调书法家亲笔书碑的重要性,并以此衬托米芾的书法地位。岳珂作为南宋收藏家,对米芾书法极为推崇,此诗表达了对米芾书艺的敬仰,同时也暗含对陈君所撰墓志的肯定。艺术手法上,以古论今,对比鲜明,语言简练而意蕴深厚。
宋代

作者简介 · 岳珂

岳珂(公元1183~公元1243) ,南宋文学家。字肃之,号亦斋,晚号倦翁。相州汤阴(今属河南)人。寓居嘉兴(今属浙江)。岳飞之孙,岳霖之子。宋宁宗时,以奉议郎权发遣嘉兴军府兼管内劝农事,有惠政。自此家居嘉兴,住宅在金佗坊。嘉泰末为承务郎监镇江府户部大军仓,历光禄丞、司农寺主簿、军器监丞、司农寺丞。嘉定十年(公元1217),出知嘉兴。十二年,为承议郎、江南东路转运判官。十四年,除军器监、淮东总领。宝庆三年(公元1227),为户部侍郎、淮东总领兼制置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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