咏史上·宣帝

宋代 · 陈普

作者 古诗词
不将法律作春秋,安得河南数国囚。莫道汉家杂王霸,十分商鞅半分周。

译文

不将法令刑律当作《春秋》那样寓褒贬的经典,怎能使得河南之地有那么多囚犯?不要说汉家兼用王道与霸道,实际上十分是商鞅的法治,半分是周朝的礼制。

注释

【法律】:指法令、刑律。 【春秋】:指《春秋》经,儒家经典,寓褒贬、别善恶。 【河南数国囚】:典出《汉书·宣帝纪》,宣帝时河南太守严延年酷刑,囚犯众多,后因事被诛。 【杂王霸】:指汉家兼用王道(仁政)与霸道(法治)。 【商鞅】:战国法家代表人物,主张严刑峻法。 【半分周】:指周朝的礼乐制度,仅存半分。

赏析

此诗为陈普《咏史》组诗之一,咏汉宣帝。诗人以史论形式,批评汉宣帝虽称“杂王霸”,实则重法治而轻礼教。首句以“法律”与“春秋”对比,暗示法治缺乏道德教化;次句举严延年酷刑之例,证法治之弊。后两句直指汉政本质:名为王霸杂用,实为商鞅之法占主导,周礼仅存皮毛。艺术上善用对比与反讽,语言简劲,史识犀利。陈普为宋遗民,此诗或借古讽今,暗含对宋代政治缺失礼乐的批评。
宋代

作者简介 · 陈普

陈普,字尚德,号惧斋,世称石堂先生。南宋淳佑四年(1244年)生于宁德二十都石堂(今属蕉城区虎贝乡文峰村)。南宋著名教育家、理学家,其铸刻漏壶为世界最早钟表之雏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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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咏史上·宣帝》- 陈普 - 诗词大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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