赠别至弘上人
唐代 · 严维
作者 古诗词
最称弘偃少,早岁草茅居。年老从僧律,生知解佛书。 衲衣求坏帛,野饭拾春蔬。章句无求断,时中学有馀。
译文
最称道弘偃年少时,早年居住在简陋的茅屋。年老后遵守僧人的戒律,生来就通晓佛经。僧衣用破旧的布帛缝制,野餐时采摘春天的蔬菜。对于佛经的章句不刻意求断,时时学习而有余裕。
注释
【弘偃】:指僧人弘偃,即诗题中的“至弘上人”。【上人】:对僧人的尊称。【草茅居】:指简陋的茅屋,喻指早年贫寒。【从僧律】:遵守僧人的戒律。【生知】:生而知之,指天资聪颖。【佛书】:佛教经典。【衲衣】:僧衣,常用碎布补缀而成。【坏帛】:破旧的布帛。【野饭】:粗陋的饭食。【春蔬】:春天的蔬菜。【章句】:指佛经的章节句读。【无求断】:不刻意追求断除烦恼或理解透彻。【时中】:时时、经常。
赏析
此诗为严维赠别僧人弘偃之作。诗中刻画了一位早年贫寒、晚年精进、生活简朴、学佛有得的僧人形象。首联以“最称”领起,突出弘偃年少即有过人之处;颔联写其年老持律、生知佛书,赞其天资与修行;颈联以“衲衣”、“野饭”具体描绘其清苦生活,体现高洁品格;尾联言其学佛不执著于文字,而能从容有余,暗含禅宗“不立文字”之旨。全诗语言质朴,情感真挚,通过对僧人日常的描写,表达了对弘偃淡泊名利、精进佛法的敬仰之情。据推测,此诗作于严维与弘偃分别之际,诗中无离愁别绪,而是以赞颂为主,风格平实。
唐代
作者简介 · 严维
严维(生卒年未详),约唐肃宗至德元年前后(公元七五六年前后)在世。字正文,越州(今绍兴)人。初隐居桐庐,与刘长卿友善。唐玄宗天宝(742—756)中,曾赴京应试,不第。肃宗至德二年,以“词藻宏丽”进士及第。心恋家山,无意仕进,以家贫至老,不能远离,授诸暨尉。时年已四十余。后历秘书郎。代宗大历(766—779)间,严中丞节度河南(严郢为河南尹,维时为河南尉),辟佐幕府。迁余姚令。终右补阙。官终秘书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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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赠别至弘上人》- 严维 - 诗词大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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