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陈颖仲赴省闱

宋代 · 李弥逊

作者 古诗词
木末挥斤玉未镌,清姿直节已飘然。诗书插架嗤三万,文字撑肠富五千,笔下行看吐黄绢,选中应喜探青钱。管城自有封侯相,得路功名且着鞭。

译文

如同在树梢挥动斧头,玉石尚未雕琢,你清雅的姿态和正直的节操已经飘然出众。家藏万卷诗书,足以嘲笑三万卷的藏书,腹中文字丰富,超过五千卷的学识。笔下即将写出绝妙的文章,选中科举时应当欣喜地探取青钱。毛笔自有封侯的骨相,走上仕途追求功名,且要快马加鞭。

注释

【木末挥斤玉未镌】木末:树梢,喻指未雕琢的木材。挥斤:挥动斧头,典出《庄子·徐无鬼》‘运斤成风’,喻技艺高超。玉未镌:玉石尚未雕琢,喻指陈颖仲才华未显。【清姿直节】清雅的姿态和正直的节操。【诗书插架嗤三万】嗤:嘲笑。三万:指三万卷书,极言藏书之多。【文字撑肠富五千】五千:指五千卷书,形容学识渊博。【吐黄绢】黄绢:色丝,隐语‘绝妙’(黄绢为‘绝’字,丝为‘妙’字),典出《世说新语·捷悟》,喻文采出众。【探青钱】青钱:青铜钱,喻科举中第如探囊取钱。【管城自有封侯相】管城:毛笔的代称,典出韩愈《毛颖传》,毛笔封管城子。封侯相:指有封侯的骨相,喻功名可期。【得路功名且着鞭】得路:走上仕途。着鞭:挥鞭策马,喻努力进取,典出《晋书·刘琨传》‘常恐祖生先吾着鞭’。

赏析

此诗为送别陈颖仲赴省试之作,主题是勉励友人科举成功。首联以‘木末挥斤’和‘玉未镌’比喻友人尚未施展才华,但‘清姿直节’已显露不凡。颔联用‘嗤三万’和‘富五千’夸张手法,赞其学识渊博。颈联‘吐黄绢’和‘探青钱’用典,预祝文采出众、科举高中。尾联以‘管城封侯’和‘着鞭’激励友人积极进取。全诗多用典故和比喻,语言典雅,情感真挚,体现了宋代送别诗的典型风格。李弥逊生活于南北宋之交,此诗【据推测】作于南宋初期,当时科举仍是士人进身之阶,诗中充满对友人的期望与鼓励。
宋代

作者简介 · 李弥逊

李弥逊(1085~1153)字似之,号筠西翁、筠溪居士、普现居士等,吴县(今江苏苏州)人。大观三年(1109)进士。高宗朝,试中书舍人,再试户部侍郎,以反对议和忤秦桧,乞归田。晚年隐连江(今属福建)西山。所作词多抒写乱世时的感慨,风格豪放,有《筠溪乐府》,存词80余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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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送陈颖仲赴省闱》- 李弥逊 - 诗词大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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