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言诗十首 其三

两汉 · 嵇康

作者 古诗词
智能用有为。法令滋章寇生。纷然相召不停。大人玄寂无声。镇之以静自正。

译文

智谋机巧导致有为的行为,法令越是繁复,盗贼反而滋生。纷乱扰攘相互招引不停。得道的圣人玄妙寂静无声,用清静来镇服,自然归于正道。

注释

【智能】:指智谋和才能,此处引申为智谋机巧。 【有为】:道家术语,指人为的、有目的的行为,与“无为”相对。 【法令滋章寇生】:语出《老子》第五十七章:“法令滋彰,盗贼多有。”意为法令越繁复,盗贼反而越多。 【大人】:指得道的圣人或统治者,此处指道家理想中的“圣人”。 【玄寂】:玄妙寂静,形容道的境界。 【镇之以静自正】:用清静来安定,自然归于正道。语出《老子》第四十五章:“清静为天下正。”

赏析

此诗体现了嵇康深受老庄道家思想影响,批判当时司马氏政权以繁苛法令和权谋治国,导致社会混乱。诗中“智能用有为”直指统治者滥用智谋,违背自然无为之道;“法令滋章寇生”化用《老子》,揭示法令越多,社会越乱的悖论。后两句以“大人玄寂无声”与“镇之以静自正”形成对比,主张统治者应效法道的虚静无为,以清静治国,使万物自正。艺术上,全诗语言凝练,对仗工整,以简短的六言形式表达深刻的哲学思辨,体现了嵇康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的思想倾向。
魏晋

作者简介 · 嵇康

嵇康(224-263,一说223-262),字叔夜,汉族,三国时期魏国谯郡铚县(今安徽省宿州市西)人。著名思想家、音乐家、文学家。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,主张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、“审贵贱而通物情”,为“竹林七贤”的精神领袖。曾娶曹操曾孙女,官曹魏中散大夫,世称嵇中散。后因得罪钟会,为其构陷,而被司马昭处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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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六言诗十首 其三》- 嵇康 - 诗词大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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