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前韵示杨明二首 其一

宋代 · 苏辙

作者 古诗词
晚岁有馀乐,天教一向闲。嵩阳百口住,岭外七年还。卜宅先邻晏,携瓢欲饮颜。吴僧来不久,相约叩禅关。

译文

晚年有剩余的快乐,上天让我一直清闲。在嵩山南面有百口人居住,从岭南贬所七年才回来。选择住宅先靠近晏婴的居处,携带瓢想要像颜回那样饮水。吴地的僧人来不久,我们相约去叩问禅门。

注释

【晚岁】晚年。【嵩阳】嵩山之南,指代嵩山地区,苏辙曾居于此。【岭外】指岭南地区,苏辙曾贬谪雷州等地。【七年还】苏辙于绍圣元年(1094)贬谪,至元符三年(1100)北归,约七年。【卜宅】选择居所。【邻晏】晏指晏婴,春秋齐国贤相,其居近市,此处用典,表示选择与晏婴为邻,喻指安于清贫。【携瓢欲饮颜】颜指颜回,孔子弟子,箪食瓢饮,安贫乐道。此处用典,表达效法颜回之志。【吴僧】吴地僧人。【叩禅关】参禅悟道。

赏析

此诗为苏辙晚年所作,表达其贬谪归来后安闲自适的心境。首联以“晚岁有馀乐”开篇,点明晚年闲居之乐,次联回顾贬谪经历,以“嵩阳”与“岭外”对比,凸显归隐之愿。后两联用晏婴、颜回典故,表明安贫乐道之志,末联以与吴僧相约参禅作结,体现其晚年倾心佛禅的思想。全诗语言平实,用典贴切,情感淡泊宁静,反映了苏辙晚年超脱尘世的人生态度。
宋代

作者简介 · 苏辙

苏辙(1039—1112年),字子由,汉族,眉州眉山(今属四川)人。嘉祐二年(1057)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。神宗朝,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。因反对王安石变法,出为河南推官。哲宗时,召为秘书省校书郎。元祐元年为右司谏,历官御史中丞、尚书右丞、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,出知汝州,贬筠州、再谪雷州安置,移循州。徽宗立,徙永州、岳州复太中大夫,又降居许州,致仕。自号颍滨遗老。卒,谥文定。唐宋八大家之一,与父洵、兄轼齐名,合称三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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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次前韵示杨明二首 其一》- 苏辙 - 诗词大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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