种花二首
宋代 · 苏辙
作者 古诗词
筑室力已尽,种花功尚疏。山丹得春雨,艳色照庭除。末品何曾数,群芳自不如。今秋接千叶,试取洛人余。
译文
建造房屋已耗尽财力,种花的功夫还很粗疏。山丹花得到春雨滋润,艳丽的色彩照亮庭院台阶。低品级的花哪里值得计数,各种名花自然比不上它。今年秋天要嫁接千叶花,尝试取用洛阳人剩余的花种。
注释
【筑室】:建造房屋。力已尽:指财力、精力耗尽。 【种花功尚疏】:栽种花草的功夫还不到家,疏:粗疏、不足。 【山丹】:百合科植物,即山丹丹花,又称红百合。 【艳色照庭除】:鲜艳的色彩照亮庭院台阶。除:台阶。 【末品何曾数】:低品级的花哪里值得计数。末品:指档次低的花。 【群芳自不如】:各种名花自然比不上(山丹)。 【今秋接千叶】:今年秋天嫁接千叶花。千叶:指花瓣繁复的重瓣花,如千叶牡丹。 【试取洛人余】:尝试取用洛阳人剩余的花种。洛人:洛阳人,洛阳以牡丹闻名。
赏析
此诗为苏辙晚年所作,【据推测】作于其退居颍川或许州期间。诗以种花为喻,前四句写筑室力尽后,山丹花因春雨而艳照庭除,暗含对朴素之美的欣赏;后四句则转向对更高品级花卉的追求,体现诗人不满足于现状、精益求精的态度。艺术上,对比手法鲜明(末品与群芳、山丹与千叶),语言质朴而意蕴深厚。情感上,既有对自然之美的赞叹,又有对技艺精进的期待,反映了苏辙晚年淡泊中不失进取的心境。
宋代
作者简介 · 苏辙
苏辙(1039—1112年),字子由,汉族,眉州眉山(今属四川)人。嘉祐二年(1057)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。神宗朝,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。因反对王安石变法,出为河南推官。哲宗时,召为秘书省校书郎。元祐元年为右司谏,历官御史中丞、尚书右丞、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,出知汝州,贬筠州、再谪雷州安置,移循州。徽宗立,徙永州、岳州复太中大夫,又降居许州,致仕。自号颍滨遗老。卒,谥文定。唐宋八大家之一,与父洵、兄轼齐名,合称三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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