寄灵一律师
唐代 · 姚合
作者 古诗词
梵书钞律千馀纸,净院焚香独受持。 童子病来烟火绝,清泉漱口过斋时。
译文
抄写佛经戒律用了上千张纸,在清净的寺院里焚香独自持守。童子生病后厨房断了烟火,只能以清泉漱口度过斋戒时分。
注释
【梵书】:指佛经,梵文经典。 【钞律】:抄写戒律。钞,同“抄”。 【净院】:清净的寺院。 【受持】:佛教术语,领受并持守戒律。 【童子】:指寺院中侍奉的沙弥或少年行者。 【烟火绝】:指断炊,因童子生病无人做饭。 【清泉漱口】:以清泉漱口,佛教中过午不食,斋时前需漱口。 【过斋时】:过了午斋的时间。
赏析
此诗描写一位律师(持律僧)的清苦修行生活。前两句写其精勤抄律、独处持戒,后两句以童子病、烟火绝、漱口过斋等细节,刻画其严守戒律、甘于淡泊的形象。全诗语言简淡,意象清寂,通过日常琐事展现僧人的坚忍与虔诚,体现了姚合诗歌平易近人、善写僧道生活的特点。据推测,此诗作于姚合与僧侣交往期间,反映其对佛教戒律的敬重。
唐代
作者简介 · 姚合
姚合,陕州硖石人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唐文宗太和中前后在世。以诗名。登元和十一年(公元八一六年)进士第。初授武功主簿,人因称为姚武功。调富平、万年尉。宝历中,(公元八二六年左右)历监察御史,户部员外郎。出任荆、杭二州刺史。后为给事中,陕、虢观察使。与马戴、费冠卿、殷尧藩、张籍游,李频师事之。诗与贾岛齐名,号称“姚、贾”。仕终秘书监。合著有诗集十卷,《新唐书艺文志》及选王维、祖咏等十八人诗,为极玄集一卷,又摭古人诗联,叙其措意,各有体要,撰诗例一卷,(均《唐才子传》)并传于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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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寄灵一律师》- 姚合 - 诗词大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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