咏兴五首并序
唐代 · 白居易
作者 古诗词
七年四月,予罢河南府,归履道第。庐舍自给,衣储自充,无欲无营,或歌或舞,颓然自适,盖河洛间一幸人也。遇兴发咏,偶成五章,各以首句命为题目。
译文
大和七年四月,我被免去河南尹的官职,回到洛阳履道里的宅第。住房和生计都能自给自足,衣物储备也充足,没有欲望,无所营求,有时唱歌,有时跳舞,颓然自得,大概是河洛之间一个幸运的人。遇到兴致便吟咏,偶然写成五首诗,每首以首句作为题目。
注释
【七年四月】:指唐文宗大和七年(833年)四月。白居易时年六十二岁。 【罢河南府】:白居易于大和四年(830年)任河南尹,大和七年四月罢官。河南府治所在洛阳。 【履道第】:白居易在洛阳履道里的宅第。 【庐舍自给】:指住宅和生计自足。 【衣储自充】:衣物储备充足。 【无欲无营】:没有欲望,无所营求。 【颓然自适】:形容闲适自得的样子。 【河洛间】:黄河与洛水之间,指洛阳一带。 【幸人】:幸运的人。 【遇兴发咏】:遇到兴致便吟咏。 【偶成五章】:偶然写成五首诗。 【各以首句命为题目】:每首诗以首句作为题目。
赏析
此序交代了创作背景:白居易罢官后归隐洛阳,生活自足,心境闲适。序文语言简练,情感真挚,表达了诗人对闲适生活的满足和自得之情。白居易晚年信奉佛教,追求知足常乐,此序正是其心态的写照。艺术上,序文以散句为主,自然流畅,无刻意雕琢,体现了白居易平易近人的文风。
唐代
作者简介 · 白居易
白居易(772年-846年),字乐天,号香山居士,又号醉吟先生,祖籍太原,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,生于河南新郑。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,唐代三大诗人之一。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,世称“元白”,与刘禹锡并称“刘白”。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,形式多样,语言平易通俗,有“诗魔”和“诗王”之称。官至翰林学士、左赞善大夫。公元846年,白居易在洛阳逝世,葬于香山。有《白氏长庆集》传世,代表诗作有《长恨歌》、《卖炭翁》、《琵琶行》等。
查看白居易的全部作品 → 白居易的其他作品
《咏兴五首并序》- 白居易 - 诗词大全
《咏兴五首并序》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的作品,查看完整诗词、译文、注释和赏析。
完整原文 精准译文 详细注释 深度赏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