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年元日对酒五首 其三

唐代 · 白居易

作者 古诗词
三杯蓝尾酒,一楪胶牙饧。除却崔常侍,无人共我争。

译文

饮下三杯蓝尾酒,吃下一块胶牙饧。除了崔常侍之外,没有别人能与我争抢。

注释

【蓝尾酒】:唐代酒名,又称蓝尾酒,指酒色碧蓝,或为一种美酒。一说为酒名,出自《唐国史补》。【胶牙饧】:一种用麦芽制成的糖,黏性大,唐代元日(正月初一)有食胶牙饧的习俗,寓意固齿。【崔常侍】:指崔群,曾任中书舍人、常侍等职,与白居易交好。

赏析

此诗作于白居易晚年,通过元日饮酒食糖的细节,表达了对友情的珍视。前两句以“三杯”“一楪”对举,展现节日习俗的简朴;后两句以“除却”“无人”强调崔常侍的独特地位,暗含对知交的怀念与孤独感。语言平实,情感含蓄。
唐代

作者简介 · 白居易

白居易(772年-846年),字乐天,号香山居士,又号醉吟先生,祖籍太原,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,生于河南新郑。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,唐代三大诗人之一。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,世称“元白”,与刘禹锡并称“刘白”。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,形式多样,语言平易通俗,有“诗魔”和“诗王”之称。官至翰林学士、左赞善大夫。公元846年,白居易在洛阳逝世,葬于香山。有《白氏长庆集》传世,代表诗作有《长恨歌》、《卖炭翁》、《琵琶行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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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七年元日对酒五首 其三》- 白居易 - 诗词大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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