奉和御制读后汉书诗 其三

宋代 · 夏竦

作者 古诗词
昭公详汉律,求比礼三千。刻敝深文息,宽平治德全。芳猷宣辅弼,馀庆茂忠贤。方验来嘉瑞,仁矜理最先。

译文

汉明帝详细研习汉朝法律,寻求比附礼制的判例三千条。苛刻的弊政和严酷的法律得以平息,宽厚公平的治国之德得以完备。美好的谋略宣扬于辅弼之臣,余留的福泽使忠贤之士繁盛。方才验证了吉祥的征兆,仁爱怜悯是治理国家的首要原则。

注释

【昭公】指东汉明帝刘庄,谥号孝明皇帝,庙号显宗,此处以“昭公”代指。 【详汉律】详细研习汉朝法律。明帝曾命人修订律令。 【求比礼三千】《汉书·刑法志》载,汉律有“决事比”三千余条,即判例法。 【刻敝】苛刻的弊政。 【深文】指法律条文严苛。 【宽平】宽厚公平。 【治德全】治国之德完备。 【芳猷】美好的谋略。 【辅弼】辅佐君主的大臣。 【馀庆】余留的福泽。 【茂忠贤】使忠贤之士繁盛。 【仁矜】仁爱怜悯。

赏析

此诗为夏竦奉和宋仁宗御制诗,主题是赞颂汉明帝的法治与仁政。艺术上以议论为主,用典精当,语言简练。首联点明明帝详律求礼,体现以礼入法的思想;颔联对比“刻敝”与“宽平”,突出德政;颈联赞其谋略与福泽;尾联归结于“仁矜”,呼应儒家仁政理念。夏竦作为北宋名臣,此诗借古讽今,意在劝谏君主宽仁治国。
宋代

作者简介 · 夏竦

夏竦,字子乔,北宋大臣,古文字学家,初谥“文正”,后改谥“文庄”。夏竦以文学起家,曾为国史编修官,也曾任多地官员,宋真宗时为襄州知州,宋仁宗时为洪州知州,后任陕西经略、安抚、招讨使等职。由于夏竦对文学的造诣很深,所以他的很多作品都流传于后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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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奉和御制读后汉书诗 其三》- 夏竦 - 诗词大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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