题悟公禅堂
唐代 · 陆畅
作者 古诗词
临坛付法十三春,家本长城若下人。 芸阁少年应不识,南山钞主是前身。
译文
在法坛前传授佛法已有十三年,我的家本在长城脚下如同边地之人。朝廷中的年轻官员或许不认识我,我的前身是终南山抄写佛经的主持者。
注释
【临坛付法】:指在法坛前传授佛法,付法即传授法脉。 【十三春】:十三年。 【长城若下人】:长城脚下的人,指作者家乡在长城附近。陆畅为湖州人,但此句可能用典或泛指边地。 【芸阁】:古代藏书之所,即秘书省,代指朝廷文官。 【南山钞主】:南山指终南山,唐代佛教律宗祖师道宣曾居终南山,称“南山律师”;“钞主”指抄写佛经的主持者,或指精通佛典之人。 【前身】:佛教术语,指前世。
赏析
此诗为陆畅题赠悟公禅堂之作。首句点明悟公传法时间之久,次句自述出身边地,暗示与佛门因缘。后两句以“芸阁少年”与“南山钞主”对比,既显悟公超脱尘俗,又暗含作者对佛法的尊崇。全诗语言简练,用典自然,通过身份转换的描写,表达了对悟公修行境界的赞叹。据推测,陆畅此诗可能作于其任职朝廷期间,借题禅堂抒发对佛门清净的向往。
唐代
作者简介 · 陆畅
陆畅(约公元820年前后在世)字达夫,吴郡吴县(今苏州)人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唐宪宗元和末年前后在世。初居蜀,尝为蜀道易一诗以美韦皋。元和元年,(公元806年)登进士第。时皋已没,有与之不悦者,诋所进兵器皆镂“定秦”字。畅上言“定秦”乃匠名,由是议息。为皇太子僚属。云安公主出降,畅为傧相,才思敏捷,应答如流。因吴语为宋若华所嘲,作《嘲陆畅》一诗。后官凤翔少尹。陆畅所作诗,全唐诗录存一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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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题悟公禅堂》- 陆畅 - 诗词大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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