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·猎较
宋代 · 陈普
作者 古诗词
道体从宜无害义,不容外物独违时。未能槁食并泉饮,咽李哇鹅岂可为。
译文
道的本体应当顺从适宜而不损害义理,不容许外界事物独自违背时势。如果未能做到吃干粮饮泉水那样的清苦生活,那么像咽李子、吐鹅肉那样过分矫情的行为又怎么可以去做呢?
注释
【孟子·猎较】猎较:语出《孟子·万章下》:“孔子之仕于鲁也,鲁人猎较,孔子亦猎较。”猎较指古代风俗,田猎时争夺猎物,后用以比喻随俗同流。 【道体从宜无害义】道体:道的本体,指根本原则。从宜:顺从适宜。无害义:不损害义理。 【不容外物独违时】外物:外界事物。独违时:独自违背时势。 【未能槁食并泉饮】槁食:粗劣的食物,如干粮。泉饮:饮泉水,指清苦生活。 【咽李哇鹅岂可为】咽李:吞食李子,典出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:“陈仲子岂不廉士哉?居于陵,三日不食,耳无闻,目无见也。井上有李,螬食实者过半矣,匍匐往,将食之,三咽,然后耳有闻,目有见。”哇鹅:吐出鹅肉,典出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:“仲子,齐之世家也,兄戴,盖禄万钟;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,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,辟兄离母,处于于陵。他日归,则有馈其兄生鹅者,己频𫖹曰:‘恶用是鶂鶂者为哉?’他日,其母杀是鹅也,与之食之。其兄自外至,曰:‘是鶂鶂之肉也。’出而哇之。”哇:吐。
赏析
此诗借孟子典故,讨论道义与权变的关系。首句强调道体应“从宜”,即灵活变通而不失义理,次句批评固执违时。后两句以陈仲子为例,指出若不能安于清贫,则矫情拒食反成虚伪。全诗说理明晰,用典贴切,体现了宋代理学对孟子思想的发挥。陈普为宋末元初理学家,此诗或针对当时士人进退失据而发。【据推测】
宋代
作者简介 · 陈普
陈普,字尚德,号惧斋,世称石堂先生。南宋淳佑四年(1244年)生于宁德二十都石堂(今属蕉城区虎贝乡文峰村)。南宋著名教育家、理学家,其铸刻漏壶为世界最早钟表之雏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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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孟子·猎较》- 陈普 - 诗词大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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