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妇艳词十一首 其六

南北朝 · 陈叔宝

作者 古诗词
大妇初调筝,中妇饮歌声。小妇春妆罢,弄月当宵楹。季子时将意,相看不用争。

译文

大妇刚刚调试好筝弦,中妇和着歌声饮酒。小妇春日妆扮完毕,在夜晚的厅堂柱子旁赏月。幼子时常表达情意,彼此相看不用争抢。

注释

【大妇】指家中长媳或正妻。【初调筝】开始调试筝弦,筝为古代弹拨乐器。【中妇】次媳或侧室。【饮歌声】指和着歌声饮酒,或谓歌声与饮酒相和。【小妇】幼媳或妾。【春妆罢】春日妆扮完毕。【弄月】赏玩月色。【当宵楹】对着夜晚的厅堂柱子。宵,夜;楹,厅堂前柱。【季子】指小妇之子,或泛指幼子。一说“季子”为小妇自称,指年轻女子。【时将意】时常表达情意。【相看不用争】相互对视,无需争执,意谓和谐融洽。

赏析

此诗为陈叔宝《三妇艳词十一首》其六,属宫体诗范畴。主题描绘贵族家庭中三位妇人的闲适生活与和谐关系。艺术手法上,通过“调筝”“饮歌”“春妆”“弄月”等细节,展现不同身份女性的优雅情态,末句“相看不用争”点出家庭和睦。情感表达含蓄温婉,反映了南朝宫廷贵族对安逸享乐生活的审美追求。陈叔宝为陈后主,生活奢靡,其诗多写艳情与宫廷生活,此诗【据推测】作于其统治时期,带有明显的时代烙印。
南北朝

作者简介 · 陈叔宝

陈后主陈叔宝(553—604年),字元秀,南朝陈最后一位皇帝。公元582年—589年在位,在位时大建宫室,生活奢侈,不理朝政,日夜与妃嫔、文臣游宴,制作艳词。隋军南下时,自恃长江天险,不以为然。589年(祯明三年),隋军入建康,陈叔宝被俘。后在洛阳城病死,终年52岁,追赠大将军、长城县公,谥曰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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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三妇艳词十一首 其六》- 陈叔宝 - 诗词大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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