奉陪使君西庭送淮西魏判官(得山字)
唐代 · 刘长卿
作者 古诗词
羽檄催归恨,春风醉别颜。能邀五马送,自逐一星还。 破竹从军乐,看花听讼闲。遥知用兵处,多在八公山。
译文
紧急的军书催促着归去的愁恨,春风中醉饮送别,容颜带着离情。能够邀请您这位太守相送,自己则像一颗星般独自归去。破竹之势的从军之乐,赏花听讼的闲暇时光。遥想用兵之处,多半在八公山一带。
注释
【羽檄】:古代军事文书,插鸟羽以示紧急,指紧急军令。 【五马】:汉代太守出行用五匹马,后借指太守,此处指使君。 【一星】:指郎官,典出《后汉书·明帝纪》注引《汉官仪》:“郎官上应列宿,出宰百里。”魏判官为郎官一类,故以“一星”喻其归。 【破竹】:比喻作战顺利,如劈竹之势。 【八公山】:山名,在今安徽淮南西,淝水之战古战场,刘安与八公登仙处,此处借指淮西用兵之地。
赏析
此诗为送别之作,主题是送魏判官赴淮西军幕。首联以“羽檄催归恨”点明军情紧急与离愁,次联以“五马送”显使君之礼遇,“一星还”喻判官之身份。三联“破竹从军乐”写军威之盛,“看花听讼闲”暗含对判官理政之能的赞许。尾联“八公山”用典,既指淮西战地,亦寓功成之期。艺术上,对仗工整,意象明快,情感于豪迈中见含蓄,体现了刘长卿送别诗的一贯风格。据推测,此诗作于刘长卿任淮西鄂岳转运留后期间,时值藩镇割据,诗中“破竹”之语或寄寓平叛之望。
唐代
作者简介 · 刘长卿
刘长卿(约726 — 约786),字文房,汉族,宣城(今属安徽)人,唐代诗人。后迁居洛阳,河间(今属河北)为其郡望。玄宗天宝年间进士。肃宗至德中官监察御史,后为长洲县尉,因事下狱,贬南巴尉。代宗大历中任转运使判官,知淮西、鄂岳转运留后,又被诬再贬睦州司马。德宗建中年间,官终随州刺史,世称刘随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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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奉陪使君西庭送淮西魏判官(得山字)》- 刘长卿 - 诗词大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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