蒙知府宠示秋日郡圃佳制遂侍杖屦逍遥林水间

宋代 · 陈与义

作者 古诗词
鸟语知公乐,晴山及我游。尽排物外事,拚作酒中浮。菊蕊离双鬓,林声隐四愁。骚人例喜赋,政自不关秋。

译文

鸟儿的啼鸣知道您的快乐,晴朗的山峦伴我同游。完全排开世俗事务,只愿在酒中浮沉。菊花插在两鬓,林间的声响隐含着四愁。诗人照例喜欢作诗,这本来与秋天无关。

注释

【蒙知府宠示秋日郡圃佳制遂侍杖屦逍遥林水间】蒙:承蒙。知府:州府长官。宠示:赐示。佳制:佳作。杖屦:手杖与鞋子,代指出游。 【物外事】世俗事务之外的事。 【酒中浮】指饮酒沉醉。 【菊蕊离双鬓】菊花插在两鬓。离:附着。 【四愁】指愁思,用张衡《四愁诗》典。 【骚人】诗人。 【例喜赋】照例喜欢作诗。 【政自不关秋】政:同“正”。自:本来。不关秋:与秋天无关。

赏析

此诗为陈与义和答知府之作,写秋日游赏之乐。首联以鸟语、晴山点出心境之愉悦,物我相融。颔联写超脱物外、纵酒自适,体现诗人对闲适生活的向往。颈联“菊蕊”“林声”扣秋景,而“四愁”暗用张衡典,似有隐忧,但尾联以“不关秋”收束,表明诗人之愁非因秋而发,而是另有怀抱。全诗语言简淡,意境清远,含蓄中见深意。陈与义身处南北宋之交,诗中闲适与隐忧并存,【据推测】可能作于南渡前或初期,反映其复杂心境。
宋代

作者简介 · 陈与义

陈与义(1090-1138),字去非,号简斋,汉族,其先祖居京兆,自曾祖陈希亮迁居洛阳,故为宋代河南洛阳人(现在属河南)。他生于宋哲宗元祐五年(1090年),卒于南宋宋高宗绍兴八年(1138年)。北宋末,南宋初年的杰出诗人,同时也工于填词。其词存于今者虽仅十余首,却别具风格,尤近于苏东坡,语意超绝,笔力横空,疏朗明快,自然浑成,著有《简斋集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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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蒙知府宠示秋日郡圃佳制遂侍杖屦逍遥林水间》- 陈与义 - 诗词大全

《蒙知府宠示秋日郡圃佳制遂侍杖屦逍遥林水间》是宋代诗人陈与义的作品,查看完整诗词、译文、注释和赏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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