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韵王司户梅花五绝下得用古人意及比妇人玉
宋代 · 王之望
作者 古诗词
溪外人家处处栽,三分蓓藿一分开。故教嫩萼参差发,似要幽人次第来。
译文
溪水之外,人家处处栽种梅花,三分是花苞,一分已经开放。故意让嫩萼参差不齐地绽放,好像要等待幽雅的赏花人依次前来。
注释
【次韵】:依原诗韵脚作诗。 【王司户】:司户为官名,掌户籍、赋税等,王司户即姓王的司户参军,具体不详。 【梅花五绝】:指五首咏梅绝句。 【下得用古人意及比妇人玉】:原诗题可能指下笔时借用古人诗意或以玉比妇人,但此句语义略晦,【据推测】可能指诗作中运用了古人咏梅的意趣,并以玉喻梅花或美人。 【蓓藿】:蓓蕾,花苞。藿,豆类植物的叶子,此处疑为“蕾”之误或通假,但无确证,【据推测】“蓓藿”即花苞。 【参差】:不齐,错落。 【幽人】:隐士,指诗人自己或志趣高洁之人。
赏析
此诗为次韵之作,咏梅花而兼有自寓。前两句写梅花初开之景,以“三分蓓藿一分开”细腻刻画花苞与花朵的比例,展现含苞待放之态。后两句拟人化,言梅花有意让花萼参差开放,似在等待幽人(即诗人)依次观赏,赋予梅花以灵性,暗含诗人对高洁品格的追求。王之望为南宋诗人,生当乱世,【据推测】此诗可能借梅花寄托孤芳自赏、待时而发之意。艺术上,语言清丽,构思巧妙,以“故教”“似要”等词将无情之物写得有情,含蓄蕴藉。
宋代
作者简介 · 王之望
王之望(1102-1170),南宋著名诗人、书法名家。字瞻叔。南宋襄阳谷城人(今湖北省谷城县),后寓居台州(今浙江省临海县)。其父王纲,任徽州(今安徽省歙县)通判(与知府、知州共治政事),因反对金人立卖国求荣的张邦昌为君,为时人所敬重。绍兴八年(1138年)中进士,乾道六年(1170年)卒于临海。所著有《汉滨集》、《奏议》、《经解》等行于世。南宋高宗、孝宗时期著名诗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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