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清宪

宋代 · 岳珂

作者 古诗词
公为中司,排击元祐故臣,而犹拳拳于伊洛之门人。岂奏疏陈事或为世资而诎,而作诗怀友固不害于私情之伸耶。于虖,是私情也,而实出于公言。此吾之所以重叹,而列之于斯文也。

译文

赵公担任御史中丞时,曾弹劾元祐旧臣,却仍对伊洛学派的门人念念不忘。难道上奏陈述政事有时会因世俗利益而屈从,而作诗怀念友人本就不妨碍私人情感的抒发吗?呜呼,这是私人情感,却实际上出自公论。这就是我深深感叹,并将它列在这篇文章中的原因。

注释

【赵清宪】:指赵鼎,宋高宗时宰相,谥号清宪。 【中司】:御史中丞,掌监察。 【排击元祐故臣】:指赵鼎曾弹劾元祐党人。元祐为宋哲宗年号,旧党执政时期。 【伊洛之门人】:指程颐、程颢的弟子,二程为洛阳人,其学称伊洛之学。 【奏疏陈事或为世资而诎】:上奏言事或许因世俗利益而屈从。诎,同“屈”。 【于虖】:同“呜呼”,感叹词。 【斯文】:此文,指本诗。

赏析

此诗为岳珂评述赵鼎之作。赵鼎虽曾弹劾元祐党人,但内心仍眷顾伊洛学派,岳珂认为其奏疏可能受时势所迫,而诗作则流露真情。诗中以“私情”与“公言”对比,揭示政治与私谊的矛盾,体现岳珂对历史人物的辩证评价。艺术上以议论入诗,直抒感慨,语言简练而意蕴深沉。
宋代

作者简介 · 岳珂

岳珂(公元1183~公元1243) ,南宋文学家。字肃之,号亦斋,晚号倦翁。相州汤阴(今属河南)人。寓居嘉兴(今属浙江)。岳飞之孙,岳霖之子。宋宁宗时,以奉议郎权发遣嘉兴军府兼管内劝农事,有惠政。自此家居嘉兴,住宅在金佗坊。嘉泰末为承务郎监镇江府户部大军仓,历光禄丞、司农寺主簿、军器监丞、司农寺丞。嘉定十年(公元1217),出知嘉兴。十二年,为承议郎、江南东路转运判官。十四年,除军器监、淮东总领。宝庆三年(公元1227),为户部侍郎、淮东总领兼制置使。
查看岳珂的全部作品 →
继续搜索

《赵清宪》- 岳珂 - 诗词大全

《赵清宪》是宋代诗人岳珂的作品,查看完整诗词、译文、注释和赏析。

完整原文 精准译文 详细注释 深度赏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