题招题院静照堂

宋代 · 冯浩

作者 古诗词
宝坊新构断尘飞,宴坐朝朝内外宜。一自觉来无相见,久忘言后少人知。天中月满云收夜,海底珠明浪静时。顿向此间超十地,愿将安定证群疑。

译文

宝坊新建,断绝了尘世纷飞, 终日静坐,内外皆宜。 一旦觉悟,便无相见之执, 久已忘言之后,少有人知。 天空月圆、云收之夜, 海底明珠在浪静之时。 顿时在此超越十地, 愿以安定之心证悟众生疑惑。

注释

【宝坊】:对寺院的美称。 【断尘飞】:断绝尘世纷扰。 【宴坐】:静坐,坐禅。 【一自觉来无相见】:觉悟之后,不再执着于外相。 【久忘言后少人知】:达到忘言境界,少有人知。 【天中月满云收夜】:天空月圆、云散之夜,喻心性圆满。 【海底珠明浪静时】:海底明珠在浪静时显现,喻真性显露。 【十地】:佛教术语,指菩萨修行的十个阶位。 【安定】:安定心性。 【证群疑】:证悟以消除众生疑惑。

赏析

此诗为宋代冯浩题咏招提院静照堂之作,主题为佛教禅修与悟道。首联写静照堂环境清幽,适合坐禅;颔联写觉悟后离相忘言,境界高深;颈联以月满云收、珠明浪静喻心性圆满、真性显现;尾联表达超越十地、以安定证悟群疑的宏愿。艺术上多用佛教意象,对仗工整,语言简练。冯浩生平不详,【据推测】此诗作于其参禅有得之时,情感虔诚,体现宋代文人融禅入诗的特点。
清代

作者简介 · 冯浩

冯浩,建康(今江苏南京)人。仁宗时为开封府推官。皇祐二年(一○五○)迁集贤校理、三司度支判官(《西溪集》卷六《刑部郎中充集贤校理冯浩可依前官集贤校理充三司度支判官制》),出提点利州路刑狱。嘉祐三年(一○五八),降知商州。五年,为江南西路转运使。神宗元丰三年(一○八○),由太常少卿、直史馆拜光禄卿,提举崇禧观。今录诗三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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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题招题院静照堂》- 冯浩 - 诗词大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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