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圣俞斗山鹊

宋代 · 韩维

作者 古诗词
禀此分斗姿,用舍在所激。翻跳巧相中,一败躯命掷。晨鸡鸣不渝,霜隼时乃击。既无一二效,岂不愧肉食。

译文

天生具有争斗的姿态,被任用或舍弃在于激发。跳跃翻转巧妙地互相击中,一旦失败身躯性命便轻易舍弃。晨鸡按时鸣叫从不改变,霜隼适时出击。既然没有些许功效,难道不面对肉食者感到惭愧。

注释

【禀此分斗姿】:禀,天生具有;分斗,指争斗的本性。 【用舍在所激】:用舍,指被任用或舍弃;激,激发。 【翻跳巧相中】:翻跳,跳跃翻转;巧相中,巧妙地击中对方。 【一败躯命掷】:一旦失败,身躯性命便如投掷般轻易舍弃。 【晨鸡鸣不渝】:晨鸡,早晨打鸣的鸡;不渝,不变。 【霜隼时乃击】:霜隼,秋霜中的猛禽;时乃击,适时出击。 【既无一二效】:一二效,些许功效。 【岂不愧肉食】:肉食,指享受俸禄的官员。

赏析

此诗借斗山鹊的争斗习性,讽刺那些无实际才能却占据高位、享受俸禄的官员。前四句描绘斗鹊的激烈争斗,以“一败躯命掷”突出其惨烈;后四句以晨鸡、霜隼的尽职尽责对比斗鹊的无功,最后以反问“岂不愧肉食”直指主题。韩维为北宋官员,诗风平实,此诗可能作于其仕宦期间,借物讽喻,表达对尸位素餐者的批判。艺术上运用对比和象征手法,语言简练有力。
宋代

作者简介 · 韩维

韩维(1017年~1098年),字持国,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人。韩亿子,与韩绛、韩缜等为兄弟。以父荫为官,父死后闭门不仕。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,不久出通判泾州。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。英宗即位,召为同修起居注,进知制诰、知通进银台司。神宗熙宁二年(1069年)迁翰林学士、知开封府。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,出知襄州,改许州,历河阳,复知许州。哲宗即位,召为门下侍郎,一年馀出知邓州,改汝州,以太子少傅致仕。绍圣二年(1095年)定为元祐党人,再次贬谪。元符元年卒,年八十二。有集三十卷,因曾封南阳郡公,定名为《南阳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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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和圣俞斗山鹊》- 韩维 - 诗词大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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