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抵德清县偶题

宋代 · 仲并

作者 古诗词
溪山夺目壮哉县,风露侵肌老矣身。断岸横舟偏得月,小桥曳杖不逢人。

译文

溪水山色光彩夺目,真是壮丽的县城,秋风寒露侵入肌肤,我已年老体衰。断崖边横泊着小船,偏偏能得月色映照,小桥上拄着手杖行走,却不见一个人影。

注释

【德清县】:今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,宋代属两浙路。 【溪山夺目】:溪水与山色光彩耀眼,形容景色壮丽。 【风露侵肌】:秋风寒露侵入肌肤,形容旅途艰辛。 【断岸横舟】:断崖边横泊着小船。 【小桥曳杖】:在小桥上拄着手杖行走。曳杖,拖着手杖。

赏析

此诗为仲并夜抵德清县时所作。前两句以“溪山夺目”与“风露侵肌”形成鲜明对比,既赞美德清山水之壮丽,又感叹自身年老体衰、旅途艰辛。后两句“断岸横舟偏得月,小桥曳杖不逢人”,以景写情,通过“偏得月”与“不逢人”的对照,流露出孤寂清冷的心境。全诗语言简练,意境幽远,寓情于景,体现了宋诗理趣与含蓄的特点。仲并生平资料较少,【据推测】此诗可能作于晚年漂泊途中。
宋代

作者简介 · 仲并

约公元一一四七年前后在世]字弥性,江都(今江苏扬州)人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高宗绍兴中前后在世。幼好学强记,其母尝屏其所观书,几上仅余台历一册,明旦默记,纤悉不误。高宗绍兴二年(一一三二)进士,调平江府学教授。五年,通判湖州。七年,以张浚荐召至阙,为秦桧所阻,出通判镇江府。十六年,为言者所劾,降二官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五五),自是闲退二十年。孝宗隆兴元年(一一六三),擢光禄丞,晚知蕲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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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夜抵德清县偶题》- 仲并 - 诗词大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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