挽胡季昭 其二
宋代 · 李庭芝
作者 古诗词
玉李当春孟,公书以讣闻。但期同气骨,不作异乡坟。岂料鳞音后,俄传蝶梦云。想教宁越水,恨不识朱云。
译文
正当孟春时节,我收到了您去世的讣告。只希望我们如同胞兄弟般的情谊,不让您成为异乡之鬼。岂料在书信往来之后,忽然传来您去世的消息。想那宁越之水,也遗憾未能结识像朱云一样的您。
注释
【玉李】指李庭芝本人,李姓以玉李为喻,暗合姓氏。【当春孟】正当孟春时节,即农历正月。【公书以讣闻】公,指胡季昭。讣闻,报丧的消息。【同气骨】指同胞兄弟,语出《千字文》“同气连枝”。【异乡坟】客死他乡的坟墓。【鳞音】指书信,古有鱼雁传书之说,鱼鳞代指书信。【蝶梦云】用庄周梦蝶典故,喻指死亡。【宁越水】宁越,地名,今广西钦州一带,胡季昭贬死之地。【朱云】西汉直臣,曾折槛谏汉成帝,此处借指胡季昭。
赏析
此诗为悼念胡季昭而作。胡季昭因直言被贬死岭南,李庭芝深表哀痛。首联以时节起兴,点明噩耗传来之突然。颔联表达对友人客死他乡的痛惜,颈联用典含蓄,以“鳞音”“蝶梦”对比,突出生死无常。尾联借宁越水与朱云典故,既暗指胡季昭贬所,又赞其直臣风骨,寄寓无限惋惜。全诗情感沉挚,用典贴切,体现了对友人的深切怀念与对正直之士的崇敬。
宋代
作者简介 · 李庭芝
(1219—1276)宋随州随县人,祖籍开封,字祥甫。淳祐元年进士。开庆初主管两淮制置司事,屡败蒙古江淮大都督李璮。度宗咸淳间,以督师援襄阳无功罢官,旋复淮东制置使兼知扬州。恭帝德祐元年,固守扬州,抵抗元军,加参知政事、知枢密院事。二年,守临安,城陷,苦战拒降,后突围东入海,至泰州被俘,遇害于扬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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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挽胡季昭 其二》- 李庭芝 - 诗词大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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